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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鹿民發〔2021〕25號關于印發《鹿寨縣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12-16 17:25
          來源:鹿寨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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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寨縣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和社會

          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2021—2023年)

          ?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發揮社會工作的專業優勢,暢通和規范社會工作者參與社會治理途徑,根據民政部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部署要求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聯合印發的《全區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 年)》(桂民發〔2021〕2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鹿寨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圍繞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搶抓用好新發展機遇、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進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以下簡稱社工隊伍)建設,助推全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助力提升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和社會治理水平,打通政策落地和為民服務“最后一米”。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在各級黨委領導下統籌抓好社工站及社工隊伍建設,將社工站打造為落實黨和政府愛民惠民政策、落細落實民政基層服務的綜合服務平臺,把社工隊伍培養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路線、密切聯系服務群眾的重要力量。

          堅持為民服務。圍繞特殊群體幫扶、組織群眾參與自治、鏈接社會資源、促進“助人自助”等方面發揮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專業作用,把能否提升基層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作為衡量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建設成效的重要標準。

          堅持人才引領。發揮社工站載體作用,用事業集聚人才、用人才引領發展,堅持社工人才本土化、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方向,強化督導和培訓,完善、落實各項社工人才保障政策,建設一支扎得下、留得住、用得上的社工隊伍。

          堅持系統觀念。把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建設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鄉村振興、民生保障事業大局,統籌使用相關資金,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三)工作目標

          1. 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目標。2022年實現全縣鄉鎮建立社工站,100%全覆蓋,2023年基本完成社工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基層民生服務和社工人才陣地進一步夯實。

          2.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目標。2021—2023年,全縣持證社工人數年均增長保持在25%左右,到2023年實現持證社工總量比2020年翻一番,各鄉鎮都有持證社工,基層專業服務力量得到有力充實,社工服務領域不斷拓展。同時加強社工專業人才種類細分及運用,重點培育打造一支本土化高質量專門類的社工人才隊伍,其中未成年人保護類、社會救助類、養老服務類、司法保護類等專業社工人才隊伍均不低于全縣持證社工人才總數的10%。

            3.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設目標。依托各級社工服務機構,培育本土社會工作服務機構。2021-2023年孵化培育出2家本土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其業務范圍應包含社會救助、兒童保護、老年人服務、殘疾人服務等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到2023年,以社工站為基礎的社工服務體系基本建立,有效促進服務對象需求與民生保障政策精準對接,實現資金物資幫扶與心理支持、能力建設、社會支持等有效銜接,助力完善多層次綜合救助和關愛支持體系;有效激發社會組織、慈善力量、志愿者、城鄉居民等多元主體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和鄉村振興,助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基層社工站點

            1.建立縣級社會工作服務站指導中心。在民政局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站指導中心,推動鄉鎮社工站規范化建設,培育1-2個示范鄉鎮(街道)社工站,開展專業督導服務,鏈接、整合資源支持社工站開展服務,指導社工站制定社工服務目錄,協調推動政府向社工機構等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幫助解決社工站服務中相關問題、困難,協助開展轄區社工項目信息發布、宣傳工作等。

            2.規范化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依托現有辦公場所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站,做到“有場地、有設備、有人員、有服務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規章制度”。設立相對獨立辦公室,將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與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養老服務機構等基層綜合服務場地整合使用。合理使用“中國社會工作”標識,在辦公場地顯著位置掛設標牌,標牌格式:××縣××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

            3.建立(社區)村社工服務室。原則上依托(社區)村黨群服務中心或綜合辦公場所等現有載體建設,一般不另辟空間單獨設立。通過整合村(社區)現有人員(如兒童主任、村志愿者)和其他服務資源,開展社會工作服務。

            (二)開展社會工作服務

            在服務內容上,社工站和社工隊伍應聚焦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三留守”人員、特殊困難老年人(含鄉鎮敬老院、農村幸福院老人)、殘疾人、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等各類特殊群體,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中發揮專業作用。各相關部門也可根據業務需要依托社工站為平臺實施購買社工服務項目。

            在服務方法上,要發揮社工貼近群眾的優勢,通過入戶走訪,和群眾面對面交流,掌握服務對象基本情況及物質、精神、社會等不同層面需求,做到定期跟進、統籌提供專業服務,幫助個人、家庭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幫助面臨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體建立支持系統。

            在服務模式上,要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建立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的“五社聯動”機制,推廣“社工+志愿者”、“社工+慈善”協同機制,支持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組織動員社區志愿者參與服務,精準鏈接公益慈善資源和服務需求,激發基層社會治理活力。

            (三)規范購買服務工作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縣級社會工作服務站指導中心和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開展服務。

          3. 規范購買主體。購買服務主體為縣民政局,根據法律規定和業務需要實施購買社工服務項目,并結合當地財力水平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服務成本,注重服務提供能力、服務素質及服務質量。

          4. 規范承接主體。引導各類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社工服務項目,并將社工站作為承接主體提供服務的陣地,深入村(社區)開展服務。項目承接機構的登記業務范圍應含有社會工作內容,擁有熟練掌握社會工作知識、方法和技能的專業團隊(優先考慮以中青年為主、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社工專業資質人員的團隊),具備專業社會工作服務能力(優先考慮服務供給人員具備社工專業資質),其中派出駐站社工不少于2人,且應在承接社工站工作兩年內具備社會工作專業資質。承接機構應嚴格執行購買服務項目經費使用管理相關規定,不得違規克扣、截留駐站社工薪酬,其中尚未取得社工資格證的駐站社工薪酬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60%,助理社工師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200%,社會工作師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230%。承接機構不得巧設名目超標提取機構管理運營費用。

            3.社工服務項目。由購買主體與第三方機構共同組成評估小組評估社工服務項目工作情況,評估結果作為政府選擇購買社工服務供給主體的重要依據。

            (四)提高社工隊伍水平

            分層次、分類別、全方位培養社會工作人才。

            1.提升社會工作人才綜合能力。統籌規劃本轄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建立教育培訓長效機制。圍繞社工專業方法理念、服務對象相關政策等,開展外部“線上+線下”培訓。

            2.建立內部督導制度。社工站承接機構制定督導計劃,安排機構內資深社工對駐站社工開展定期和持續指導,督導人員每月每站開展督導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督導時長不少于16小時,在陪伴駐站社工開展專業服務過程中傳授專業知識、實務技巧;原則上1名督導人員負責2~8個社工站的督導工作,專業督導經費統一納入相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以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組織部門協調指導、民政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推動將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建設,建立民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機制。

            (二)落實資金保障。根據社工服務需求,統籌各級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專項經費2%、福彩公益金、高齡核查等工作經費用于開展政府購買社工服務。

            (三)營造良好環境。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的作用,宣傳社工站建設成效和社工人才發展情況,不斷提高群眾對社工站和社工隊伍的知曉度、認同度,充分營造有利于社會工作事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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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民發〔2021〕25號關于印發《鹿寨縣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2-16 17:25 來源:鹿寨縣民政局


          ???????鹿寨縣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和社會

          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2021—2023年)

          ?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發揮社會工作的專業優勢,暢通和規范社會工作者參與社會治理途徑,根據民政部加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部署要求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聯合印發的《全區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 年)》(桂民發〔2021〕2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鹿寨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圍繞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搶抓用好新發展機遇、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進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以下簡稱社工站)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以下簡稱社工隊伍)建設,助推全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助力提升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和社會治理水平,打通政策落地和為民服務“最后一米”。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在各級黨委領導下統籌抓好社工站及社工隊伍建設,將社工站打造為落實黨和政府愛民惠民政策、落細落實民政基層服務的綜合服務平臺,把社工隊伍培養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路線、密切聯系服務群眾的重要力量。

          堅持為民服務。圍繞特殊群體幫扶、組織群眾參與自治、鏈接社會資源、促進“助人自助”等方面發揮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專業作用,把能否提升基層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作為衡量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建設成效的重要標準。

          堅持人才引領。發揮社工站載體作用,用事業集聚人才、用人才引領發展,堅持社工人才本土化、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方向,強化督導和培訓,完善、落實各項社工人才保障政策,建設一支扎得下、留得住、用得上的社工隊伍。

          堅持系統觀念。把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建設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鄉村振興、民生保障事業大局,統籌使用相關資金,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三)工作目標

          1. 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目標。2022年實現全縣鄉鎮建立社工站,100%全覆蓋,2023年基本完成社工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基層民生服務和社工人才陣地進一步夯實。

          2.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目標。2021—2023年,全縣持證社工人數年均增長保持在25%左右,到2023年實現持證社工總量比2020年翻一番,各鄉鎮都有持證社工,基層專業服務力量得到有力充實,社工服務領域不斷拓展。同時加強社工專業人才種類細分及運用,重點培育打造一支本土化高質量專門類的社工人才隊伍,其中未成年人保護類、社會救助類、養老服務類、司法保護類等專業社工人才隊伍均不低于全縣持證社工人才總數的10%。

            3.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設目標。依托各級社工服務機構,培育本土社會工作服務機構。2021-2023年孵化培育出2家本土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其業務范圍應包含社會救助、兒童保護、老年人服務、殘疾人服務等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到2023年,以社工站為基礎的社工服務體系基本建立,有效促進服務對象需求與民生保障政策精準對接,實現資金物資幫扶與心理支持、能力建設、社會支持等有效銜接,助力完善多層次綜合救助和關愛支持體系;有效激發社會組織、慈善力量、志愿者、城鄉居民等多元主體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和鄉村振興,助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基層社工站點

            1.建立縣級社會工作服務站指導中心。在民政局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站指導中心,推動鄉鎮社工站規范化建設,培育1-2個示范鄉鎮(街道)社工站,開展專業督導服務,鏈接、整合資源支持社工站開展服務,指導社工站制定社工服務目錄,協調推動政府向社工機構等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幫助解決社工站服務中相關問題、困難,協助開展轄區社工項目信息發布、宣傳工作等。

            2.規范化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依托現有辦公場所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站,做到“有場地、有設備、有人員、有服務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規章制度”。設立相對獨立辦公室,將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與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養老服務機構等基層綜合服務場地整合使用。合理使用“中國社會工作”標識,在辦公場地顯著位置掛設標牌,標牌格式:××縣××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

            3.建立(社區)村社工服務室。原則上依托(社區)村黨群服務中心或綜合辦公場所等現有載體建設,一般不另辟空間單獨設立。通過整合村(社區)現有人員(如兒童主任、村志愿者)和其他服務資源,開展社會工作服務。

            (二)開展社會工作服務

            在服務內容上,社工站和社工隊伍應聚焦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三留守”人員、特殊困難老年人(含鄉鎮敬老院、農村幸福院老人)、殘疾人、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等各類特殊群體,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中發揮專業作用。各相關部門也可根據業務需要依托社工站為平臺實施購買社工服務項目。

            在服務方法上,要發揮社工貼近群眾的優勢,通過入戶走訪,和群眾面對面交流,掌握服務對象基本情況及物質、精神、社會等不同層面需求,做到定期跟進、統籌提供專業服務,幫助個人、家庭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幫助面臨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體建立支持系統。

            在服務模式上,要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建立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的“五社聯動”機制,推廣“社工+志愿者”、“社工+慈善”協同機制,支持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組織動員社區志愿者參與服務,精準鏈接公益慈善資源和服務需求,激發基層社會治理活力。

            (三)規范購買服務工作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縣級社會工作服務站指導中心和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開展服務。

          3. 規范購買主體。購買服務主體為縣民政局,根據法律規定和業務需要實施購買社工服務項目,并結合當地財力水平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服務成本,注重服務提供能力、服務素質及服務質量。

          4. 規范承接主體。引導各類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社工服務項目,并將社工站作為承接主體提供服務的陣地,深入村(社區)開展服務。項目承接機構的登記業務范圍應含有社會工作內容,擁有熟練掌握社會工作知識、方法和技能的專業團隊(優先考慮以中青年為主、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社工專業資質人員的團隊),具備專業社會工作服務能力(優先考慮服務供給人員具備社工專業資質),其中派出駐站社工不少于2人,且應在承接社工站工作兩年內具備社會工作專業資質。承接機構應嚴格執行購買服務項目經費使用管理相關規定,不得違規克扣、截留駐站社工薪酬,其中尚未取得社工資格證的駐站社工薪酬應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60%,助理社工師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200%,社會工作師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230%。承接機構不得巧設名目超標提取機構管理運營費用。

            3.社工服務項目。由購買主體與第三方機構共同組成評估小組評估社工服務項目工作情況,評估結果作為政府選擇購買社工服務供給主體的重要依據。

            (四)提高社工隊伍水平

            分層次、分類別、全方位培養社會工作人才。

            1.提升社會工作人才綜合能力。統籌規劃本轄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建立教育培訓長效機制。圍繞社工專業方法理念、服務對象相關政策等,開展外部“線上+線下”培訓。

            2.建立內部督導制度。社工站承接機構制定督導計劃,安排機構內資深社工對駐站社工開展定期和持續指導,督導人員每月每站開展督導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督導時長不少于16小時,在陪伴駐站社工開展專業服務過程中傳授專業知識、實務技巧;原則上1名督導人員負責2~8個社工站的督導工作,專業督導經費統一納入相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以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組織部門協調指導、民政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推動將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建設,建立民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社工站和社工隊伍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機制。

            (二)落實資金保障。根據社工服務需求,統籌各級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專項經費2%、福彩公益金、高齡核查等工作經費用于開展政府購買社工服務。

            (三)營造良好環境。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的作用,宣傳社工站建設成效和社工人才發展情況,不斷提高群眾對社工站和社工隊伍的知曉度、認同度,充分營造有利于社會工作事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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