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鹿寨縣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
利用項目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
實施方案》的通知
根據《柳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柳州市2022-2025年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指導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將《鹿寨縣2023
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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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
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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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 農業部令 第46號)要求,根據柳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柳州市2022-2025年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指導方案》的通知(柳農政發〔2022〕30號),建立鹿寨縣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立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以提升農產品質量,促進農業農村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 2023?年中央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號)的績效任務計劃,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與目標
根據《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建設實施方案要求》(桂農廳辦發〔2023〕45號)要求,優先在安全利用類(含擬動態調整調入安全利用類耕地的嚴格管控類耕地),同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中稻米存在超標或近三年開展定位預警協同監測及產品質量自行抽樣檢測水稻產品存在超標且現在繼續種植水稻的區域實施。實施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實施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和村級服務站建設總面積10500畝。
二、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實施內容
1.建立項目集中推進示范區8個,合計面積4500畝。
實施“一區一策、同區同策”的農用地安全利用“GTP+”技術措施,在寨沙鎮木崗村、板江村、寨沙村、寨沙村、龍江村、東馬村、長塘村、板坡村、教化村等建設集中推進示范區共計4500畝,結合廣西水稻產地安全利用“GTP+”技術模式,因地制宜采取水分調控、pH值調節、葉面阻控、優化施肥等多種環境友好型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措施(詳見表1),克服農產品產地環境障礙,提升稻谷質量安全水平,示范區農產品檢測合格率達到91%以上。
表1:鹿寨縣2023年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表
鄉鎮 | 行政村 | 實施面積(畝) | 基礎數據點位數(個) | 土壤pH值 | 土壤鎘超標情況(mg/kg) | 水稻重金屬超標情況 | 建設內容 |
寨沙鎮 | 木崗村 | 1500 | 12 | 5.1~7.7 | 0.30~1.81 | 鎘元素超標 | 水分調控、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板江村 | 1000 | 8 | 4.8~6.1 | 0.33~038 | 鎘元素超標 | pH值調節、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寨沙村 | 200 | 12 | 4.4~7.8 | 0.36~1.83 | 鎘元素超標 | 水分調控、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龍江村 | 100 | 9 | 4.2~7.8 | 0.40~1.09 | 鎘元素超標 | 水分調控、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東馬村 | 800 | 10 | 4.6~7.7 | 0.33~1.24 | 鎘元素超標 | pH值調節、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長塘村 | 500 | 10 | 4.6~7.7 | 0.31~0.85 | 鎘元素超標 | pH值調節、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板坡村 | 200 | 12 | 4.6~5.8 | 0.31~1.82 | 鎘元素超標 | pH值調節、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教化村 | 200 | 6 | 5.9~8.0 | 0.55~2.61 | 鎘元素超標 | 水分調控、葉面阻控 |
合計 | 4500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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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級服務站建設內容
以建立直接服務農業生產隊伍為根基,以培訓宣傳為手段,以推廣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措施為目的,建立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2023年建立村級服務站4個,實現提供服務面積不少于6000畝的水稻安全利用,完成培訓1200人。其中寨沙鎮1個,實現提供服務面積不少于1500畝的水稻安全利用任務;黃冕鎮1個,實現提供服務面積不少于1500畝的水稻安全利用任務;導江鄉1個,實現提供服務面積不少于1500畝的水稻安全利用任務;江口鄉1個,實現提供服務面積不少于1500畝的水稻安全利用任務。(詳見表2)
表2:鹿寨縣2023年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建設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所在行政村 | 項目覆蓋區域 | 土壤環境質量類別 | 服務面積 | 培訓人數 |
1 | 寨沙鎮村級服務站 | 木崗村 | 木崗、板江、寨沙 | 安全利用類水田 | 1500畝 | 300人 |
2 | 黃冕鎮村級服務站 | 山腳村 | 山腳、黃冕、大端 | 安全利用類水田 | 1500畝 | 300人 |
3 | 導江鄉村級服務站 | 黃坭村 | 黃坭、古懂、導江 | 安全利用類水田 | 1500畝 | 300人 |
4 | 江口鄉村級服務站 | 六合村 | 六合、丹竹、水碾 | 安全利用類水田 | 1500畝 | 300人 |
合計 | 6000畝 | 1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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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硬件建設
服務場地要求:不少于20平方米,場所門口需有明顯掛牌,掛牌內容主要為“廣西鹿寨縣XX鄉(鎮)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
宣傳板報要求:每個村級服務站至少有1塊固定的宣傳板報欄(3平方米左右),可根據村級服務站宣傳的范圍,設置1個或多個可移動的展板,用于宣傳農用地安全利用有關技術措施及開展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積極意義等內容。
宣傳視頻要求:每個村級服務站至少有1套可以播放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宣傳視頻的設備,用于在村級服務站服務場所或宣傳培訓過程中播放宣傳視頻或課件。
(2)軟件建設
技能人員:每個村級服務站至少有1人比較熟練掌握農用地安全利用基本技能,并能及時為農民群眾提供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指導。
????宣傳資料:每個村級服務站至少制作并發放500份以啞粉紙或銅版紙為主要材質的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宣傳資料,內容根據各地實際工作情況進行編制。
視頻宣傳:2023年11月30日前,村級服務站所在鄉鎮工作重點區域所轄的每個集市都播放過農用地安全利用宣傳視頻。
人員培訓:每個村級服務站年度內完成培訓人數不少于300人。優先培訓科技示范戶、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等農業生產人員。
技術指導:每個村級服務站要指導農業生產者推廣水分管理、葉面阻控劑、土壤調理劑(石灰)等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使農業生產者掌握技術并能實施。根據項目任務面積合理安排,在低風險區域實施水分管理、葉面阻控劑、土壤調理劑(石灰)等。要提前告訴農民群眾在水稻生產各個環節采取相應技術措施的時間,相應時間節點需在現場拉橫幅說明,設置專人講解采取措施的作用和意義,保證有一定數量基礎的農民群眾到場學習實操。
(二)實施方式
項目實施依據實際情況,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通過招標委托具有較強技術實力和豐富經驗的第三方單位開展相關工作,實施方式如下:
1.集中推進示范區實施方式:要求服務方以產出稻谷質量檢測結果進行結算。項目資金用于購買服務,其中中標款額的40%,根據經監理單位或者實施方、采購單位、農業生產者三方確認的工作措施的實施進度,按比例支付;剩余60%中標款額,由檢測評估中標第三方完成稻谷質量抽樣檢測服務,并結合項目監理或者實施方、采購單位、農業生產者三方確認的情況,計算效果后按不同情況進行結算支付。
2.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實施方式:要求服務方以產出稻谷質量檢測結果進行結算。項目資金為購買服務,其中中標款額的70%,按經實施方、采購方及核驗工作臺賬確認的工作措施實施進度比例支付;中標款額的30%,為稻谷質量檢測結果結款,根據稻谷抽樣檢測及評估結果,計算效果之后按不同情況進行結算支付。
三、項目驗收、費用支付及資料報備
(一)項目驗收
1.集中推進示范區驗收
(1)規模驗收
a.面積驗收辦法
工作實際實施所到具體地塊及面積,由監理單位或者實施方、采購單位、農業生產者三方確認;具體實施方實際實施所到具體地塊及面積符合度核驗確認,由市級農業農村局負責。
(a)面積核驗確認辦法:對工作實際實施所到具體地塊及面積進行確認,即采取的技術措施覆蓋到的地塊(且這些地塊是高風險區域并且現在繼續種植水稻的地塊,才能算為實施所到地塊)及面積,即為核驗確認面積。
(b)符合度核驗辦法:
實施方通過遙感航拍監理或者實施方、采購單位、農業生產者三方確認的地塊,獲得種植水稻實施季種植影像,并對影像資料進行解譯及矢量化(大地2000坐標系),提交至市級農業農村局后,由市級農業農村局負責對矢量數據與高風險區域矢量數據進行疊加分析,計算確認符合要求的地塊并統計面積。
b.稻谷質量驗收
樣品布設按每15畝采集一個稻谷混合樣品,產品質量驗收合格標準,以實施區域稻谷質量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為標準。相關稻谷質量驗收辦法:
(a)稻谷樣品采集及檢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評價準則》(NY/T3343-2018)規定進行,樣品采集及檢測由檢測評估第三方按規定獨自采集樣品,與示范區實施第三方、監理單位(方法一)或者采購單位(方法二)人員一起,三方現場封樣。樣品備份、檢測、保存樣的管理及效果判定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規定進行,并協同現場測定樣品采集地塊土壤pH值。樣品信息至少含水稻品種及帶經緯度的采樣地塊位置的正東、正南、正西、正北等方向相片和工作相片,帶經緯度的現場測定土壤pH值相片(采用目視比色法測定為加指示劑時及比色結果相片;采用便攜式土壤pH儀測定為每天校正pH儀及現場測定pH值相片);信息不全、無法證明采集樣地及pH儀校正與現場測定土壤pH值的,將視為無效樣品。樣品信息、土壤pH值測定及數據傳輸方式,按自治區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站要求進行。
(b)抽樣檢測及效果評估第三方:通過招標或者在自治區推薦的檢測服務機構中詢價確定,完成樣品抽樣、檢測及效果判定評價工作。
(c)抽樣時間:水稻成熟度80%至收割前。
(d)樣品類型:實施季稻谷樣品。
(e)糾紛處理:如認為檢測結果及效果評估存疑,實施方與檢測方協商確定重新檢測費用來源之后,可向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提出申訴,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組織對保存樣進行重新檢測(所有指標),或者直接向當地司法部門申請司法處理。
(2)合同(工作)驗收
項目完成規模驗收后,由主管項目的農業農村局組織上一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同意的相關單位或者專家,召開合同(工作)驗收會,核驗檢測結果及確認面積。會議應由上一級農業農村部門主持。
(3)工作評估
通過合同(工作)驗收之后,由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向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提出書面工作完成情況評估申請〔申請材料附件含工作驗收意見、市縣農業農村局與實施方工作總結(含技術總結)、符合度核驗矢量數據及所有檢測報告數據與點位信息〕,并提交市級自評報告,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委托自治區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站組織有關單位領導或者專家對各市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并對評估意見進行確認。
工作完成面積驗收辦法:上述項目實施方式,當農產品達標率≥91%時,完成面積=開展工作面積×100%;農產品達標率<91%時,完成面積=開展工作面積×實際監測農產品達標率÷91%。
2.村級服務站驗收
(1)項目驗收
a.基本技能驗收
村級服務站技能人員的基本知識,通過查詢相關技術培訓資料進行驗收。
b.宣傳培訓工作驗收
村級服務站開展活動的宣傳資料、視頻宣傳及人員培訓等,通過查詢工作臺賬進行驗收。
c.技術指導面積驗收
按《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中的“面積驗收辦法”要求進行驗收收。
d.稻谷質量驗收
除樣品布設部分按每50畝采集1個稻谷混合樣品外,其余按《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中的“稻谷質量驗收”要求進行驗收。
e.項目驗收
項目完成規模驗收后,由實施項目的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單位或者專家召開合同(工作)驗收會,核驗檢測結果及確認面積;參加驗收會的相關單位或者專家,需要經過上一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同意,并由上一級農業農村部門主持驗收會。
(2)工作評估
通過項目驗收后,由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向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提出書面工作完成情況評估申請〔申請材料附件含工作驗收意見、工作總結(含技術總結)、符合度核驗矢量數據及所有檢測報告數據與點位信息、效果評價材料〕、市縣農業農村局工作自評報告,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委托自治區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站組織有關單位領導或者專家對各市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并對評估意見進行確認。
工作完成面積驗收辦法:上述項目實施方式,當農產品達標率≥91%時,完成面積=開展工作面積×100%;農產品達標率<91%時,完成面積=開展工作面積×實際監測農產品達標率÷91%。
(3)稻谷質量檢測結款計算辦法
要求服務第三方以產出稻谷質量檢測結果進行結算的,按本
辦法進行稻谷質量檢測結款計算。
a.計算稻谷質量結款總額
項目稻谷質量結算總額=(技術指導核驗確認面積×每畝中標價)×30%,其中每畝中標價=每個站的中標價/該站招標面積,當核驗確認面積大于招標面積,取招標面積。
b.計算辦法
樣品合格率:≥91%,全部支付稻谷質量結款總額。
樣品合格率:60%(含)—91%(不含),支付稻谷質量結款額=稻谷質量結款總額×樣品合格率÷91%。
樣品合格率:<60%(不含),不支付稻谷質量結款。
(4)資料報備
a.各村級服務站需在2023年12月15日前由各設區市進行工作驗收,確認各村級服務站硬件軟件建設達到方案需求。
b.整理好相關驗收資料(包括驗收意見、工作總結、相關合同和培訓過程的有關材料),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至自治區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站備案。
(二)項目結算計算辦法
1.集中推進示范區
(1)計算項目總款額
項目總款額=核驗確認面積×每畝中標價。當核驗確認面積大于招標面積,取招標面積。
(2)計算辦法
樣品合格率:≥91%,項目余款額=項目總款額-已經按工作措施實施進度比例支付的合同首付款額。
樣品合格率:60%(含)—91%(不含),項目余款額=(項目總款額-已經按工作措施實施進度比例支付的合同首付款額)×樣品合格率÷91%。
樣品合格率:小于60%(不含),除已經按工作措施實施進度比例支付的合同首付款額,不再支付項目余款額。
2.村級服務站
(1)計算稻谷質量結款總額。
項目稻谷質量結算總額=(技術指導核驗確認面積×每畝中標價)×30%,其中每畝中標價=每個站的中標價/該站招標面積,當核驗確認面積大于招標面積,取招標面積。
(2)計算辦法。
樣品合格率:≥91%,全部支付稻谷質量結款總額。
樣品合格率:60%(含)—91%(不含),支付款額=稻谷質量結款總額×樣品合格率÷91%。
樣品合格率:<60%(不含),不支付稻谷質量結款。
(三)驗收資料備案。
鹿寨縣農業農村局應于項目合同(工作)驗收結束后,組織將項目合同(工作)驗收材料、支付憑證復印件、績效調查問卷統計表、縣農業農村局與實施方的工作總結(含技術總結)、實施區域種植影像、符合度核驗矢量數據及所有檢測報告數據與點位信息、縣級自評報告,按時報柳州市農業農村局備案。
四、組織實施
中標的第三方單位根據項目區具體的土壤和農產品重金屬超標程度,對所在地塊進行前期加密采樣調查,優化后的實施方案,須經鹿寨縣農業農村局認可后實施。具體實施要求如下:
(一)實施面積
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面積,在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中稻谷超標并且現在繼續種植水稻的地塊實施的,才能計算為實施的面積。
(二)產量保障
在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措施實施過程中,項目區域內水稻減產量不得超過同等條件下正常種植區域同品種(技術措施空白對照點)產量的10%。如果因實施技術措施原因導致減產超過10%的現象,相關中標單位必須承擔相應的減產損失;如果因實施技術措施原因導致減產超過20%以上,中標單位不但需要承擔減產損失,同時需要承擔恢復區域地力直至產量恢復正常水平的責任。
(三)質量保障
中標單位所施用生石灰、葉面阻控劑及其他農業投入品均需提供產品質檢報告和肥料登記證,并按照實施方案、合同及相關要求,接受鹿寨縣農業農村局或者監理單位隨機抽樣檢測,若產品檢驗不合格,不合格產品一律無條件更換,直至檢驗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中標的第三方單位負責。
(四)樣品采集與分析
按照集中推進示范區至少15畝一個稻谷混合樣、村級服務站至少50畝一個稻谷混合樣,共需采集稻谷混合樣品420個。稻谷監測項目:鎘、砷、鉛、汞、鉻(稻谷總砷超0.35mg/kg時必須測無機砷)。
五、職責分工
鹿寨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鹿寨縣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與村級服務站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研究實施過程中有關重大問題,編制全縣實施方案,定期調度項目實施情況,具體組織細化落實本轄區內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制定并組織實施各項具體措施,定期報送項目實施進展。
六、進度安排
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全縣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并上報柳州市農業農村局審批。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項目招標工作及合同簽訂。
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驗收資料提交備案。
七、項目經費
本項目經費已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 2023年中央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號)下達,下達資金167萬元(其中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132萬元,非項目區村級服務站建設35萬元)。2022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資金結余35.8萬元,該資金2023年用于擴大本年度集中推進示范區面積及村級服務站服務面積。主要用于實施品種替代(只能在不同水稻品種之間替代)、水肥調控、葉面阻控等環境友好型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措施所需要的物化補助和購買社會化服務費用,項目監測、風險評估、原因分析與田間試驗示范、宣傳培訓、技術指導、督查檢查等支出,委托第三方開展樣品抽樣檢測、項目監理及驗收等費用??梢圆扇≈苯友a助、政府購買服務、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其中項目區村級服務站占集中推進示范區總費用不少于5%,技術指導實施面積的物化補助,每畝按不超過100元進行安排;硬件建設,每個服務站按不超過0.5萬元安排;軟件建設,每個服務站按任務面積(畝)與培訓人員(人)比,最高為2比1,最低為10比1,但不少于50人進行計劃,每人按不超過100元進行軟件建設總費用控制。因項目實施產品質量及面積沒有達到要求而存在項目結余款項的項目應于次年繼續進行實施,任務完成面積按實施年的驗收辦法進行。
(一)分標設置情況
A標:寨沙鎮項目區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技術實施水稻田面積4500畝,項目區村級服務站建設4個,工作臺帳及技術培訓等,共計176.8萬元;以競爭性磋商的形式進行,投標人要有農業技術、服務相關資質。
B標:布設實施效果檢測點位,開展樣品采集、流轉、檢測等,共計21萬元。以競爭性磋商的形式進行,投標人要具備省級以上(含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資質(CATL)。
監理:聘請監理單位進行實施過程的監督,包括下列但不限于的過程要實施監督。水稻品種、水分調控過程、葉面阻控質量及施用等,共計5萬元。
表3鹿寨縣2023年耕地障礙修復項目資金使用計劃
標段 | 項目名稱 | 建設內容 | 金額 (萬元) | 占總投資 比例(%) | 完成指標 |
項目總任務 | 202.8 (示范區:132萬,非項目區村級服務站35萬元,結余35.8萬元) | 100 | ≧10500畝 | ||
一、項目實施經費 | 集中推進示范區+村級服務站 | ||||
標段A | ? 集中推進示范區8個計4500畝 | 農用地安全利用“GTP+”技術措施及物化補助276元/畝 | 124.3 | 61.3% | |
村級服務站技術服務落實6000畝 | 落實村級服務站技術指導實施面積的物化補助約64.2元/畝 | 38.5 | 19.0% | ||
村級服務站硬件建設4個? | 場地、播放設備、宣傳板報欄等設施設備 | 2 | 1% | ||
村級服務站軟件 建設 | 宣傳、培訓及資料等,培訓1200人 | 12 | 5.9% | ||
小計 | 176.8 | 87.2% | |||
二、其他間接經費 | 采樣、監測、監理、 其他 | ||||
標段B | ? 樣品采樣檢測 與評估 | 集中推進示范區(300)+村級服務站(120個)420個稻谷樣品,樣品樣*采樣費、檢測費500元/個 | 21 | 10.4% | |
A、B標小計 | 197.8 | 97.6% | |||
監理 | 項目監理 | 5.0 | 2.4% | ||
合計 | 202.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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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單位資質要求
1.各標段的投標單位資格基本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國內注冊(指按國家有關規定要求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供應商。
(3)對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與本次政府采購活動。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及為項目區技術修復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參加項目區技術修復實施方、監理方、采樣檢測三方不能有任何兩項由相同關聯單位承擔。
2.項目區技術修復標(A標)供應商特定資質要求
具有耕地生產障礙技術修復方面相應經營范圍的潛在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3.項目采樣檢測(B標)供應商特定資質要求
投標人要具備省級以上(含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證書(CATL)。
4.項目監理供應商特定資質要求
供應商具備工程或環境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供應商至少有一名技術人員(在職或聘用專家)是農業方面的技術專家。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增強做好集中推進示范區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注重統籌協調,充實力量,抓好落實。積極與相關部門做好工作對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做好培訓工作。縣農業農村局指導,示范區實施單位按要求對推進區的技術人員和科技示范戶、種植大戶、家庭農場進行培訓。
(三)開展項目驗收。縣農業農村局牽頭,項目實施方配合,組織檢測評估第三方按要求對實施面積及稻谷質量進行抽樣檢測及核算;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推進考核監督及合同(工作)驗收;實施第三方監理,確保技術措施按要求全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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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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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
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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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 農業部令 第46號)要求,根據柳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柳州市2022-2025年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指導方案》的通知(柳農政發〔2022〕30號),建立鹿寨縣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立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以提升農產品質量,促進農業農村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 2023?年中央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號)的績效任務計劃,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與目標
根據《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建設實施方案要求》(桂農廳辦發〔2023〕45號)要求,優先在安全利用類(含擬動態調整調入安全利用類耕地的嚴格管控類耕地),同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中稻米存在超標或近三年開展定位預警協同監測及產品質量自行抽樣檢測水稻產品存在超標且現在繼續種植水稻的區域實施。實施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實施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和村級服務站建設總面積10500畝。
二、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實施內容
1.建立項目集中推進示范區8個,合計面積4500畝。
實施“一區一策、同區同策”的農用地安全利用“GTP+”技術措施,在寨沙鎮木崗村、板江村、寨沙村、寨沙村、龍江村、東馬村、長塘村、板坡村、教化村等建設集中推進示范區共計4500畝,結合廣西水稻產地安全利用“GTP+”技術模式,因地制宜采取水分調控、pH值調節、葉面阻控、優化施肥等多種環境友好型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措施(詳見表1),克服農產品產地環境障礙,提升稻谷質量安全水平,示范區農產品檢測合格率達到91%以上。
表1:鹿寨縣2023年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表
鄉鎮 | 行政村 | 實施面積(畝) | 基礎數據點位數(個) | 土壤pH值 | 土壤鎘超標情況(mg/kg) | 水稻重金屬超標情況 | 建設內容 |
寨沙鎮 | 木崗村 | 1500 | 12 | 5.1~7.7 | 0.30~1.81 | 鎘元素超標 | 水分調控、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板江村 | 1000 | 8 | 4.8~6.1 | 0.33~038 | 鎘元素超標 | pH值調節、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寨沙村 | 200 | 12 | 4.4~7.8 | 0.36~1.83 | 鎘元素超標 | 水分調控、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龍江村 | 100 | 9 | 4.2~7.8 | 0.40~1.09 | 鎘元素超標 | 水分調控、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東馬村 | 800 | 10 | 4.6~7.7 | 0.33~1.24 | 鎘元素超標 | pH值調節、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長塘村 | 500 | 10 | 4.6~7.7 | 0.31~0.85 | 鎘元素超標 | pH值調節、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板坡村 | 200 | 12 | 4.6~5.8 | 0.31~1.82 | 鎘元素超標 | pH值調節、葉面阻控 |
寨沙鎮 | 教化村 | 200 | 6 | 5.9~8.0 | 0.55~2.61 | 鎘元素超標 | 水分調控、葉面阻控 |
合計 | 4500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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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級服務站建設內容
以建立直接服務農業生產隊伍為根基,以培訓宣傳為手段,以推廣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措施為目的,建立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2023年建立村級服務站4個,實現提供服務面積不少于6000畝的水稻安全利用,完成培訓1200人。其中寨沙鎮1個,實現提供服務面積不少于1500畝的水稻安全利用任務;黃冕鎮1個,實現提供服務面積不少于1500畝的水稻安全利用任務;導江鄉1個,實現提供服務面積不少于1500畝的水稻安全利用任務;江口鄉1個,實現提供服務面積不少于1500畝的水稻安全利用任務。(詳見表2)
表2:鹿寨縣2023年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建設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所在行政村 | 項目覆蓋區域 | 土壤環境質量類別 | 服務面積 | 培訓人數 |
1 | 寨沙鎮村級服務站 | 木崗村 | 木崗、板江、寨沙 | 安全利用類水田 | 1500畝 | 300人 |
2 | 黃冕鎮村級服務站 | 山腳村 | 山腳、黃冕、大端 | 安全利用類水田 | 1500畝 | 300人 |
3 | 導江鄉村級服務站 | 黃坭村 | 黃坭、古懂、導江 | 安全利用類水田 | 1500畝 | 300人 |
4 | 江口鄉村級服務站 | 六合村 | 六合、丹竹、水碾 | 安全利用類水田 | 1500畝 | 300人 |
合計 | 6000畝 | 1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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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硬件建設
服務場地要求:不少于20平方米,場所門口需有明顯掛牌,掛牌內容主要為“廣西鹿寨縣XX鄉(鎮)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
宣傳板報要求:每個村級服務站至少有1塊固定的宣傳板報欄(3平方米左右),可根據村級服務站宣傳的范圍,設置1個或多個可移動的展板,用于宣傳農用地安全利用有關技術措施及開展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積極意義等內容。
宣傳視頻要求:每個村級服務站至少有1套可以播放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宣傳視頻的設備,用于在村級服務站服務場所或宣傳培訓過程中播放宣傳視頻或課件。
(2)軟件建設
技能人員:每個村級服務站至少有1人比較熟練掌握農用地安全利用基本技能,并能及時為農民群眾提供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指導。
????宣傳資料:每個村級服務站至少制作并發放500份以啞粉紙或銅版紙為主要材質的農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宣傳資料,內容根據各地實際工作情況進行編制。
視頻宣傳:2023年11月30日前,村級服務站所在鄉鎮工作重點區域所轄的每個集市都播放過農用地安全利用宣傳視頻。
人員培訓:每個村級服務站年度內完成培訓人數不少于300人。優先培訓科技示范戶、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等農業生產人員。
技術指導:每個村級服務站要指導農業生產者推廣水分管理、葉面阻控劑、土壤調理劑(石灰)等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使農業生產者掌握技術并能實施。根據項目任務面積合理安排,在低風險區域實施水分管理、葉面阻控劑、土壤調理劑(石灰)等。要提前告訴農民群眾在水稻生產各個環節采取相應技術措施的時間,相應時間節點需在現場拉橫幅說明,設置專人講解采取措施的作用和意義,保證有一定數量基礎的農民群眾到場學習實操。
(二)實施方式
項目實施依據實際情況,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通過招標委托具有較強技術實力和豐富經驗的第三方單位開展相關工作,實施方式如下:
1.集中推進示范區實施方式:要求服務方以產出稻谷質量檢測結果進行結算。項目資金用于購買服務,其中中標款額的40%,根據經監理單位或者實施方、采購單位、農業生產者三方確認的工作措施的實施進度,按比例支付;剩余60%中標款額,由檢測評估中標第三方完成稻谷質量抽樣檢測服務,并結合項目監理或者實施方、采購單位、農業生產者三方確認的情況,計算效果后按不同情況進行結算支付。
2.農用地安全利用村級服務站實施方式:要求服務方以產出稻谷質量檢測結果進行結算。項目資金為購買服務,其中中標款額的70%,按經實施方、采購方及核驗工作臺賬確認的工作措施實施進度比例支付;中標款額的30%,為稻谷質量檢測結果結款,根據稻谷抽樣檢測及評估結果,計算效果之后按不同情況進行結算支付。
三、項目驗收、費用支付及資料報備
(一)項目驗收
1.集中推進示范區驗收
(1)規模驗收
a.面積驗收辦法
工作實際實施所到具體地塊及面積,由監理單位或者實施方、采購單位、農業生產者三方確認;具體實施方實際實施所到具體地塊及面積符合度核驗確認,由市級農業農村局負責。
(a)面積核驗確認辦法:對工作實際實施所到具體地塊及面積進行確認,即采取的技術措施覆蓋到的地塊(且這些地塊是高風險區域并且現在繼續種植水稻的地塊,才能算為實施所到地塊)及面積,即為核驗確認面積。
(b)符合度核驗辦法:
實施方通過遙感航拍監理或者實施方、采購單位、農業生產者三方確認的地塊,獲得種植水稻實施季種植影像,并對影像資料進行解譯及矢量化(大地2000坐標系),提交至市級農業農村局后,由市級農業農村局負責對矢量數據與高風險區域矢量數據進行疊加分析,計算確認符合要求的地塊并統計面積。
b.稻谷質量驗收
樣品布設按每15畝采集一個稻谷混合樣品,產品質量驗收合格標準,以實施區域稻谷質量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為標準。相關稻谷質量驗收辦法:
(a)稻谷樣品采集及檢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評價準則》(NY/T3343-2018)規定進行,樣品采集及檢測由檢測評估第三方按規定獨自采集樣品,與示范區實施第三方、監理單位(方法一)或者采購單位(方法二)人員一起,三方現場封樣。樣品備份、檢測、保存樣的管理及效果判定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規定進行,并協同現場測定樣品采集地塊土壤pH值。樣品信息至少含水稻品種及帶經緯度的采樣地塊位置的正東、正南、正西、正北等方向相片和工作相片,帶經緯度的現場測定土壤pH值相片(采用目視比色法測定為加指示劑時及比色結果相片;采用便攜式土壤pH儀測定為每天校正pH儀及現場測定pH值相片);信息不全、無法證明采集樣地及pH儀校正與現場測定土壤pH值的,將視為無效樣品。樣品信息、土壤pH值測定及數據傳輸方式,按自治區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站要求進行。
(b)抽樣檢測及效果評估第三方:通過招標或者在自治區推薦的檢測服務機構中詢價確定,完成樣品抽樣、檢測及效果判定評價工作。
(c)抽樣時間:水稻成熟度80%至收割前。
(d)樣品類型:實施季稻谷樣品。
(e)糾紛處理:如認為檢測結果及效果評估存疑,實施方與檢測方協商確定重新檢測費用來源之后,可向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提出申訴,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組織對保存樣進行重新檢測(所有指標),或者直接向當地司法部門申請司法處理。
(2)合同(工作)驗收
項目完成規模驗收后,由主管項目的農業農村局組織上一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同意的相關單位或者專家,召開合同(工作)驗收會,核驗檢測結果及確認面積。會議應由上一級農業農村部門主持。
(3)工作評估
通過合同(工作)驗收之后,由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向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提出書面工作完成情況評估申請〔申請材料附件含工作驗收意見、市縣農業農村局與實施方工作總結(含技術總結)、符合度核驗矢量數據及所有檢測報告數據與點位信息〕,并提交市級自評報告,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委托自治區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站組織有關單位領導或者專家對各市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并對評估意見進行確認。
工作完成面積驗收辦法:上述項目實施方式,當農產品達標率≥91%時,完成面積=開展工作面積×100%;農產品達標率<91%時,完成面積=開展工作面積×實際監測農產品達標率÷91%。
2.村級服務站驗收
(1)項目驗收
a.基本技能驗收
村級服務站技能人員的基本知識,通過查詢相關技術培訓資料進行驗收。
b.宣傳培訓工作驗收
村級服務站開展活動的宣傳資料、視頻宣傳及人員培訓等,通過查詢工作臺賬進行驗收。
c.技術指導面積驗收
按《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中的“面積驗收辦法”要求進行驗收收。
d.稻谷質量驗收
除樣品布設部分按每50畝采集1個稻谷混合樣品外,其余按《2023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農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中的“稻谷質量驗收”要求進行驗收。
e.項目驗收
項目完成規模驗收后,由實施項目的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單位或者專家召開合同(工作)驗收會,核驗檢測結果及確認面積;參加驗收會的相關單位或者專家,需要經過上一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同意,并由上一級農業農村部門主持驗收會。
(2)工作評估
通過項目驗收后,由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向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提出書面工作完成情況評估申請〔申請材料附件含工作驗收意見、工作總結(含技術總結)、符合度核驗矢量數據及所有檢測報告數據與點位信息、效果評價材料〕、市縣農業農村局工作自評報告,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委托自治區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站組織有關單位領導或者專家對各市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并對評估意見進行確認。
工作完成面積驗收辦法:上述項目實施方式,當農產品達標率≥91%時,完成面積=開展工作面積×100%;農產品達標率<91%時,完成面積=開展工作面積×實際監測農產品達標率÷91%。
(3)稻谷質量檢測結款計算辦法
要求服務第三方以產出稻谷質量檢測結果進行結算的,按本
辦法進行稻谷質量檢測結款計算。
a.計算稻谷質量結款總額
項目稻谷質量結算總額=(技術指導核驗確認面積×每畝中標價)×30%,其中每畝中標價=每個站的中標價/該站招標面積,當核驗確認面積大于招標面積,取招標面積。
b.計算辦法
樣品合格率:≥91%,全部支付稻谷質量結款總額。
樣品合格率:60%(含)—91%(不含),支付稻谷質量結款額=稻谷質量結款總額×樣品合格率÷91%。
樣品合格率:<60%(不含),不支付稻谷質量結款。
(4)資料報備
a.各村級服務站需在2023年12月15日前由各設區市進行工作驗收,確認各村級服務站硬件軟件建設達到方案需求。
b.整理好相關驗收資料(包括驗收意見、工作總結、相關合同和培訓過程的有關材料),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至自治區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站備案。
(二)項目結算計算辦法
1.集中推進示范區
(1)計算項目總款額
項目總款額=核驗確認面積×每畝中標價。當核驗確認面積大于招標面積,取招標面積。
(2)計算辦法
樣品合格率:≥91%,項目余款額=項目總款額-已經按工作措施實施進度比例支付的合同首付款額。
樣品合格率:60%(含)—91%(不含),項目余款額=(項目總款額-已經按工作措施實施進度比例支付的合同首付款額)×樣品合格率÷91%。
樣品合格率:小于60%(不含),除已經按工作措施實施進度比例支付的合同首付款額,不再支付項目余款額。
2.村級服務站
(1)計算稻谷質量結款總額。
項目稻谷質量結算總額=(技術指導核驗確認面積×每畝中標價)×30%,其中每畝中標價=每個站的中標價/該站招標面積,當核驗確認面積大于招標面積,取招標面積。
(2)計算辦法。
樣品合格率:≥91%,全部支付稻谷質量結款總額。
樣品合格率:60%(含)—91%(不含),支付款額=稻谷質量結款總額×樣品合格率÷91%。
樣品合格率:<60%(不含),不支付稻谷質量結款。
(三)驗收資料備案。
鹿寨縣農業農村局應于項目合同(工作)驗收結束后,組織將項目合同(工作)驗收材料、支付憑證復印件、績效調查問卷統計表、縣農業農村局與實施方的工作總結(含技術總結)、實施區域種植影像、符合度核驗矢量數據及所有檢測報告數據與點位信息、縣級自評報告,按時報柳州市農業農村局備案。
四、組織實施
中標的第三方單位根據項目區具體的土壤和農產品重金屬超標程度,對所在地塊進行前期加密采樣調查,優化后的實施方案,須經鹿寨縣農業農村局認可后實施。具體實施要求如下:
(一)實施面積
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面積,在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中稻谷超標并且現在繼續種植水稻的地塊實施的,才能計算為實施的面積。
(二)產量保障
在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措施實施過程中,項目區域內水稻減產量不得超過同等條件下正常種植區域同品種(技術措施空白對照點)產量的10%。如果因實施技術措施原因導致減產超過10%的現象,相關中標單位必須承擔相應的減產損失;如果因實施技術措施原因導致減產超過20%以上,中標單位不但需要承擔減產損失,同時需要承擔恢復區域地力直至產量恢復正常水平的責任。
(三)質量保障
中標單位所施用生石灰、葉面阻控劑及其他農業投入品均需提供產品質檢報告和肥料登記證,并按照實施方案、合同及相關要求,接受鹿寨縣農業農村局或者監理單位隨機抽樣檢測,若產品檢驗不合格,不合格產品一律無條件更換,直至檢驗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中標的第三方單位負責。
(四)樣品采集與分析
按照集中推進示范區至少15畝一個稻谷混合樣、村級服務站至少50畝一個稻谷混合樣,共需采集稻谷混合樣品420個。稻谷監測項目:鎘、砷、鉛、汞、鉻(稻谷總砷超0.35mg/kg時必須測無機砷)。
五、職責分工
鹿寨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鹿寨縣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與村級服務站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研究實施過程中有關重大問題,編制全縣實施方案,定期調度項目實施情況,具體組織細化落實本轄區內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制定并組織實施各項具體措施,定期報送項目實施進展。
六、進度安排
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全縣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并上報柳州市農業農村局審批。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項目招標工作及合同簽訂。
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驗收資料提交備案。
七、項目經費
本項目經費已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 2023年中央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號)下達,下達資金167萬元(其中集中推進示范區建設132萬元,非項目區村級服務站建設35萬元)。2022年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項目資金結余35.8萬元,該資金2023年用于擴大本年度集中推進示范區面積及村級服務站服務面積。主要用于實施品種替代(只能在不同水稻品種之間替代)、水肥調控、葉面阻控等環境友好型農用地安全利用技術措施所需要的物化補助和購買社會化服務費用,項目監測、風險評估、原因分析與田間試驗示范、宣傳培訓、技術指導、督查檢查等支出,委托第三方開展樣品抽樣檢測、項目監理及驗收等費用??梢圆扇≈苯友a助、政府購買服務、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其中項目區村級服務站占集中推進示范區總費用不少于5%,技術指導實施面積的物化補助,每畝按不超過100元進行安排;硬件建設,每個服務站按不超過0.5萬元安排;軟件建設,每個服務站按任務面積(畝)與培訓人員(人)比,最高為2比1,最低為10比1,但不少于50人進行計劃,每人按不超過100元進行軟件建設總費用控制。因項目實施產品質量及面積沒有達到要求而存在項目結余款項的項目應于次年繼續進行實施,任務完成面積按實施年的驗收辦法進行。
(一)分標設置情況
A標:寨沙鎮項目區耕地生產障礙修復利用技術實施水稻田面積4500畝,項目區村級服務站建設4個,工作臺帳及技術培訓等,共計176.8萬元;以競爭性磋商的形式進行,投標人要有農業技術、服務相關資質。
B標:布設實施效果檢測點位,開展樣品采集、流轉、檢測等,共計21萬元。以競爭性磋商的形式進行,投標人要具備省級以上(含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資質(CATL)。
監理:聘請監理單位進行實施過程的監督,包括下列但不限于的過程要實施監督。水稻品種、水分調控過程、葉面阻控質量及施用等,共計5萬元。
表3鹿寨縣2023年耕地障礙修復項目資金使用計劃
標段 | 項目名稱 | 建設內容 | 金額 (萬元) | 占總投資 比例(%) | 完成指標 |
項目總任務 | 202.8 (示范區:132萬,非項目區村級服務站35萬元,結余35.8萬元) | 100 | ≧10500畝 | ||
一、項目實施經費 | 集中推進示范區+村級服務站 | ||||
標段A | ? 集中推進示范區8個計4500畝 | 農用地安全利用“GTP+”技術措施及物化補助276元/畝 | 124.3 | 61.3% | |
村級服務站技術服務落實6000畝 | 落實村級服務站技術指導實施面積的物化補助約64.2元/畝 | 38.5 | 19.0% | ||
村級服務站硬件建設4個? | 場地、播放設備、宣傳板報欄等設施設備 | 2 | 1% | ||
村級服務站軟件 建設 | 宣傳、培訓及資料等,培訓1200人 | 12 | 5.9% | ||
小計 | 176.8 | 87.2% | |||
二、其他間接經費 | 采樣、監測、監理、 其他 | ||||
標段B | ? 樣品采樣檢測 與評估 | 集中推進示范區(300)+村級服務站(120個)420個稻谷樣品,樣品樣*采樣費、檢測費500元/個 | 21 | 10.4% | |
A、B標小計 | 197.8 | 97.6% | |||
監理 | 項目監理 | 5.0 | 2.4% | ||
合計 | 202.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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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單位資質要求
1.各標段的投標單位資格基本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國內注冊(指按國家有關規定要求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供應商。
(3)對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與本次政府采購活動。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及為項目區技術修復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參加項目區技術修復實施方、監理方、采樣檢測三方不能有任何兩項由相同關聯單位承擔。
2.項目區技術修復標(A標)供應商特定資質要求
具有耕地生產障礙技術修復方面相應經營范圍的潛在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3.項目采樣檢測(B標)供應商特定資質要求
投標人要具備省級以上(含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證書(CATL)。
4.項目監理供應商特定資質要求
供應商具備工程或環境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供應商至少有一名技術人員(在職或聘用專家)是農業方面的技術專家。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增強做好集中推進示范區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注重統籌協調,充實力量,抓好落實。積極與相關部門做好工作對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做好培訓工作。縣農業農村局指導,示范區實施單位按要求對推進區的技術人員和科技示范戶、種植大戶、家庭農場進行培訓。
(三)開展項目驗收。縣農業農村局牽頭,項目實施方配合,組織檢測評估第三方按要求對實施面積及稻谷質量進行抽樣檢測及核算;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推進考核監督及合同(工作)驗收;實施第三方監理,確保技術措施按要求全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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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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