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ronym id="f01tc"></acronym>
    1. <var id="f01tc"><output id="f01tc"></output></var>

      <acronym id="f01tc"></acronym>
        <var id="f01tc"><sup id="f01tc"></sup></var>
          <var id="f01tc"><sup id="f01tc"></sup></var>
        1. 員工騎電動車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受傷,是否構成工傷?

          發布日期:2018-02-21 10:00
          來源:柳州龍城普法網
          瀏覽量:
          • 字體大小:[
          • ]

            

          提問:員工騎電動車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受傷,這屬于工傷嗎?

          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 上下班途中,這只是構成工傷的要件之一,只有在同時滿足其他要件時才可以認定為工傷。具體有以下情形:

            

            

          ?

            

          1、上下班途中騎電動車,與工作無關。即:既不是騎車上、下班,又不是騎車去履行正常工作職責或辦理單位交辦的其它工作。這種情形顯然不構成工傷。

            

          2、上下班途中騎電動車,是去履行正常工作職責或辦理單位交辦的其它工作。此時,上下班途中就可看作是工作場所,只要沒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就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此情形也可認為是《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3、上下班途中騎電動車,是為了上、下班。此時是否構成工傷,在排除上述不得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后,就要看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這一情形,要看其摔傷是否屬于本人主要責任。如果是道路上有油污、石頭、砂子,導致員工摔倒受傷,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侵權責任是否為員工摔倒的主要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認定,應當以有關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決為依據?!蛾P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指出,認定是否“本人主要責任”情形時,應當以有權機構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結論性意見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書為依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事故責任認定書和結論性意見的除外。因此員工應當在摔倒后立即報警,由交警部門對此事故進行責任認定,對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不服或交警部門無法認定責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最終認定員工摔倒非本人主要責任,則應當認定為工傷,反之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4、如果員工是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則其與單位構成的不屬于勞動法上的勞動關系,此情形不屬于工傷。

            

          溫馨提醒

          ?????? 在此提醒用人單位,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教育員工遵紀守法,一旦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因公外出期間駕駛或乘坐車輛發生事故的,要及時報警,不要認為當時覺得身體無大礙就不報警;

            

          ?????? 要保護好事故現場,能夠拍照、錄像的,要立即拍照、錄像,固定證據,以便交警部門或法院進行事故責任認定,以及后續單位申請工傷認定。


          打印本頁 關閉

          版權所有:(C) 2016 鹿寨縣人民政府 主辦:柳州市鹿寨縣人民政府 承辦:鹿寨縣信息化建設中心 網站標識碼:4502230046 維護電話:0772-6819789

          地址:鹿寨縣創業路2號 政府熱線電話:0772-6812345 縣政府郵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備06009684號-1 桂公網安備 45022302000043號 

          返回 常見問題 導航
          員工騎電動車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受傷,是否構成工傷?

          發布時間:2018-02-21 10:00 來源:柳州龍城普法網

            

          提問:員工騎電動車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受傷,這屬于工傷嗎?

          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 上下班途中,這只是構成工傷的要件之一,只有在同時滿足其他要件時才可以認定為工傷。具體有以下情形:

            

            

          ?

            

          1、上下班途中騎電動車,與工作無關。即:既不是騎車上、下班,又不是騎車去履行正常工作職責或辦理單位交辦的其它工作。這種情形顯然不構成工傷。

            

          2、上下班途中騎電動車,是去履行正常工作職責或辦理單位交辦的其它工作。此時,上下班途中就可看作是工作場所,只要沒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就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此情形也可認為是《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3、上下班途中騎電動車,是為了上、下班。此時是否構成工傷,在排除上述不得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后,就要看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這一情形,要看其摔傷是否屬于本人主要責任。如果是道路上有油污、石頭、砂子,導致員工摔倒受傷,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侵權責任是否為員工摔倒的主要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認定,應當以有關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決為依據?!蛾P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指出,認定是否“本人主要責任”情形時,應當以有權機構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結論性意見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書為依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事故責任認定書和結論性意見的除外。因此員工應當在摔倒后立即報警,由交警部門對此事故進行責任認定,對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不服或交警部門無法認定責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最終認定員工摔倒非本人主要責任,則應當認定為工傷,反之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4、如果員工是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則其與單位構成的不屬于勞動法上的勞動關系,此情形不屬于工傷。

            

          溫馨提醒

          ?????? 在此提醒用人單位,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教育員工遵紀守法,一旦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因公外出期間駕駛或乘坐車輛發生事故的,要及時報警,不要認為當時覺得身體無大礙就不報警;

            

          ?????? 要保護好事故現場,能夠拍照、錄像的,要立即拍照、錄像,固定證據,以便交警部門或法院進行事故責任認定,以及后續單位申請工傷認定。


          版權所有:(C) 2016 鹿寨縣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縣創業路2號 政府熱線電話:0772-6812345

          縣政府郵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維護電話:0772-6819789 網站標識碼:4502230046

          欧美精品国产制服第一|91国内揄拍国内精品人妻|久久精品无码专区|极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国产精品1024永久免费
          <acronym id="f01tc"></acronym>
          1. <var id="f01tc"><output id="f01tc"></output></var>

            <acronym id="f01tc"></acronym>
              <var id="f01tc"><sup id="f01tc"></sup></var>
                <var id="f01tc"><sup id="f01tc"></sup></v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