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公布安全生產專項暗查暗訪典型行政處罰案例的通知》(桂安委辦〔2023〕75號)轉發給你們,請各鄉鎮各部門積極借鑒通知中的典型行政處罰案例做法,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倒逼企業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加大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確保我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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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公布安全生產專項暗查暗訪典型行政處罰案例的通知》(桂安委辦〔2023〕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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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9月25日
(信息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
公布安全生產專項暗查暗訪典型
行政處罰案例的通知
桂安委辦〔
2023〕75 號
各市安委會、自治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根據《全區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 2023 行動工作方案》
和《
2023 年全區“安全生產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在 2023
年 6 月第 22 個“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各地、各有關部門積極組
織執法小分隊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暗查暗訪工作,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倒逼
企業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加大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為進一步
增強行政執法警示震懾效果,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于近期對各單
位報送的專項暗查暗訪典型行政處罰案例進行了篩選,現將 8 起
典型行政處罰案例予以公布(見附件)。
附件:安全生產專項暗查暗訪典型行政處罰案例
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3 年 8 月 16 日
- 2 -
附件??安全生產專項暗查暗訪典型行政處罰案例
案例一:合山市某煤礦安全設備的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等案
2023 年 6 月 27 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廣西局對合山市某
煤礦暗查暗訪,發現該礦井回風井口人行通道風門未聯鎖,且未
安設風門開關傳感器,不符合《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
用管理規范》(AQ1029-2019)第 7.10 條的規定;安全監控系統
不具有故障閉鎖功能,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掘進工作面或回
風流中甲烷濃度大于 3%時,無法對局部通風機進行閉鎖,不符
合《煤礦安全監控通用技術要求》(AQ 6201-2019)第 5.5.2 條的
規定;副井提升機無檢驗合格的備用鋼絲繩;安排生產計劃時未
同時安排防火灌漿計劃,4106 綜采工作面采用灌漿防火,未明確
灌漿方式;總回風巷裝有帶式輸送機,5 月份通風月報表顯示總
回風巷風速 5.99m/s,6 月 27 日現場測定總回風巷風速接近 8m
/s。該煤礦的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煤礦安全規程》第五百零三條第四款、第
四百九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及《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一十條
第(五)項、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項、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
項等相關安全管理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
九十九條第(二)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
- 3 -十五條第(一)項和《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第十九條的
規定,分別裁量后,對該煤礦作出警告,并合并罰款人民幣 9 萬
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平果市某礦業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案
2023年6月24日,百色市應急管理局執法小分隊對平果市某
礦業公司進行暗查暗訪,發現該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以下事故隱
患:+350M平臺有兩臺挖掘機同時作業,安全距離不足50米,未執
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20)第5.2.3.5條的規
定;+350M平臺鉆機臨崖作業未佩戴安全帶,未執行《金屬非金屬
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20)第5.1.13條的規定;堆料場裝車
時,拖拉機司機違規站在車頭指揮裝車且未佩戴安全帽,不執行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20)第5.4.2.2條的規定;
球磨機傳動部位未設置防護罩,未執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
程》(GB16423-2020)第5.4.3.6條的規定;卸料口未設置防護欄,
未執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20)第5.3.1條
的規定。該礦業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
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
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百色市應急管理局責令該礦業公
司限期改正,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4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賀州市某加油站關閉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監控設備等
案
2023 年 6 月 6 日,賀州市應急管理局執法小分隊對鐘山縣某
- 4 -加油站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暗查暗訪,發現該加油站 2 號柴油加
油槍計量器出現漏油,加油機上雖掛有“加油機維護中暫停使用”
牌子,但日常安全檢查記錄和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卻無相關檢查記
錄,存在未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此外,直接關系該
加油站生產安全的液位監測系統處于關停狀態。該加油站的上述
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和
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
法》第五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
(五)項、第九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賀州市應急管理局責
令該加油站限期改正,對其分別裁量后,合并作出罰款人民幣 2
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廣西某科技公司未與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
管理協議等案
2023 年 6 月 19 日,南寧市應急管理局執法小分隊前往廣西
某科技公司暗查暗訪,發現該科技公司未與承租方簽訂專門的安
全生產管理協議,未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未如
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未能提供證明開展安全生產教
育和培訓的材料;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未提供“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未在電纜車間有較大
危險因素的低壓控制柜設備上設置“當心觸電”等明顯的安全警示
標志;未在電纜車間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鉆床設備上設置“當心機械
傷人”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電纜車間低壓控制柜內的斷路器無
- 5 -相間隔板;收線架皮帶輪,拉線機聯軸器無防護罩;乙炔、氧氣
氣瓶無防傾倒措施,兩者間距不足;電纜車間橋式起重機(行車)
吊鉤無防脫鉤裝置等行為。該科技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
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第二十八條第四
款、第八十一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南寧
市應急管理局已立案查處。
案例五:柳州市某物業公司未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等案
2023 年 6 月 6 日,柳州市魚峰區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員對某物
業公司管理下的某小區進行舉報問題核查,發現該小區擅自停用
室內消火栓,未履行保障消防車通道暢通的消防安全責任,未及
時制止和報告妨礙消防車通道的行為。該物業公司的上述行為違
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和《廣西壯族自治區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
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項和《廣
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六十條第
(一)項的規定,柳州市魚峰區消防救援大隊責令該物業公司立
即改正,并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 1.5 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梧州市某貿易公司車輛超限運輸案
2023 年 6 月 7 日 21 時 20 分,梧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在
國道 321 上小河路段查獲某貿易公司車牌號為桂 XXXXXX 的涉
嫌超限運輸車輛。該車輛車型為重型自卸貨車,品牌型號為乘龍
牌 XXXXXXXXXX,車軸和輪胎為 4 軸 12 輪,運輸貨物為石粉。
- 6 -經檢測,該車車貨總重為 85.4 噸,車貨總重已超過限值 54.4 噸。
該貿易公司運輸車輛的超限運輸行為違反了《超限運輸車輛行駛
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依據《超限運
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梧州
市交通運輸局責令該貿易公司立即改正,并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
2.7 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南寧市某物流公司未制作危險貨物運單案
2023 年 6 月 19 日,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通過廣西交
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系統查詢,發現南寧市某物流公司車輛
桂 XXXXXX 于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期間存在有
車輛行車軌跡但無危貨電子運單的情況。執法人員隨后對該物流
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吳玉清進行調查,發現該物流公司車輛桂
AXXXXX 于 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期間在南寧市、
欽州市、防城港市、崇左市扶綏縣等地配送液氧 10 次,但均未
按規定制作危險貨物運單。該物流公司未按照規定制作危險貨物
運單的行為,違反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
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
六十條第(二)項的規定,南寧市交通運輸局責令該物流公司立
即改正,并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 0.2 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貴港市某物流咨詢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案
2023年6月7日,貴港市郵政管理局執法人員通過視頻巡查監
管系統進行在線巡查,發現貴港市某物流咨詢公司存在員工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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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過程中長發不盤起的安全隱患。貴港市郵政管理局立即下達
《責令改正通知書》(貴郵責改〔
2023〕06071號),要求該物
流咨詢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前完成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送
貴港市郵政管理局。此后,貴港市郵政管理局分別于2023年6月
12日、6月13日2次提醒該物流咨詢公司上交整改報告,但均未收
到該物流咨詢公司的書面整改報告。貴港市郵政管理局于2023年
6月14日再次通過視頻巡查監管系統進行在線巡查,發現該物流
咨詢公司分揀處理場所依然存在員工在作業過程中長發不盤起、
踩踏正在運轉的傳送帶等安全事故隱患問題。該物流咨詢公司未
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
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
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貴港市郵政管理局責令該物流咨詢公
司限期消除事故隱患,并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
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