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辦發〔2018〕40號:關于印發《鹿寨縣結核病防治“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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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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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公 室 文 件
鹿政辦發〔2018〕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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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鹿寨縣結核病防治“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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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鹿寨縣結核病防治“十三五”規劃》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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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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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結核病防治“十三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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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減少結核病危害,有效遏制結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加快推進健康鹿寨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三五”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7〕1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結核病防治“十三五”規劃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171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結核病以肺結核為主,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大傳染病之一?!笆濉逼陂g,我縣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依法履行結核病防治職責,落實各項防治措施,進一步健全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全縣結核病疫情平穩?!笆濉逼陂g全縣共發現并治療管理活動性肺結核患者1938例,成功治療1818例,成功治療率保持在85%以上,肺結核報告發病率、死亡率下降,基本實現了“十二五”規劃目標。
但是,我縣結核病防治任務仍十分艱巨,一是當前艾滋病疫情嚴峻,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疫情呈快速增長態勢,導致死亡率高;二是流動人口數量增加,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治療管理難度加大;三是耐多藥肺結核的危害日益凸顯;四是我縣現行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和防治能力還不能完全滿足新形勢下防治工作的需求,防治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基層防治力量薄弱及人員不穩定;五是我縣結核病患者約70%為農民,且以男性青壯年為主,影響了農村勞動力,易導致眾多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六是公眾對結核病防治知識的知曉率仍然較低?!笆濉睍r期是我縣結核病防治的關鍵時期,需要各有關部門采取有效可行措施,堅決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動力,強化結核病患者發現報告、診斷治療和隨訪服務等全環節管理,全面推進結核病防治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質,為推進健康鹿寨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全社會協同,堅持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結核病防控策略。
(三)規劃目標。到2020年,政府領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結核病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明確、互相配合的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結核病防治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實現及早發現并全程規范治療,人民群眾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預防、治療、康復等防治服務。醫療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疾病負擔進一步減輕。肺結核發病和死亡人數進一步減少,全縣肺結核發病率較2015年下降20%。
——報告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的總體到位率達到95%以上。
——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篩查率達到95%。
——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耐藥篩查率達到95%以上。
——肺結核患者病原學陽性率達到50%以上。
——肺結核患者成功治療率達到90%以上。
——肺結核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
——學生體檢結核病篩查比例明顯提高。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結核病檢查率達到90%以上。
——公眾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具備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能力。
——具備開展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的能力。
——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與公共衛生項目的有效銜接。增加抗結核藥品供給,提高患者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保障水平,減少患者因經濟原因終止治療,減輕患者負擔,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三、防治措施
(一)完善防治服務體系
1.健全服務網絡。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人民醫院(定點醫療機構)和鄉鎮衛生院三者構建,為群眾提供系統、連續、全方位的結核病防治服務。定點醫療機構要達到呼吸道傳染病診療和防護條件。
2.加強隊伍建設。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人民醫院和鄉鎮衛生院要配備專人負責結核病防治工作,并根據轄區人口數量、結核病發病水平適當調整防治工作人員人數。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承擔結核病診療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員的服務能力。建立健全結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勵機制,改善結核病防治工作人員的薪酬待遇,調動防治人員的積極性,穩定防治隊伍。做好結核病防治人員和相關實驗室檢測人員的防護工作,降低防治人員結核病感染率。要落實傳染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政策,對工作期間患結核病的防治人員按規定給予治療和相應的工傷或撫恤待遇。
3.推進防治結合。健全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人民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服務體系。進一步強化結核病報告和登記管理制度。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肺結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要按照傳染病報告要求進行網絡直報,并將其轉診到縣人民醫院??h人民醫院負責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斷、治療、登記、定期復診檢查和健康教育等。鄉鎮衛生院負責轉診、追蹤肺結核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有可疑癥狀的密切接觸者,并根據縣人民醫院制定的治療方案,對患者居家治療期間進行督導管理,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健康教育等??h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結核病疫情監測與處置,組織開展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流行病學調查和篩查,開展信息收集與分析,組織落實轉診追蹤和患者治療期間的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結核病高發和重點行業人群的防治工作,開展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技術指導及實驗室質量控制等工作。
(二)多途徑發現患者
1.加大就診人群中患者發現力度。加強對有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的排查,發現肺結核疑似患者應轉診到縣人民醫院進行規范診治,并及時報告。
2.開展重點人群主動篩查。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人民醫院和鄉鎮衛生院要相互配合,做好對病原學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歲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結核病重點人群,以及流動人口的主動篩查工作。教育、公安及司法部門要將結核病篩查納入學校入學、監管場所(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入監的健康體檢項目,早期發現傳染源。疫情高發的鄉鎮、村要開展肺結核病普查。
3.及時發現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縣人民醫院負責對所有肺結核患者進行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對病原學陽性的肺結核病人和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進行耐藥篩查,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標本送到市級定點醫療機構(自治區龍潭醫院)進行耐多藥篩查及菌種鑒定,縣人民醫院動員耐多藥肺結核患者轉至市級定點醫療機構(自治區龍潭醫院)進行耐藥診斷及治療。
(三)規范診療行為
1.實施結核病診療規范。縣人民醫院要根據肺結核門診診療規范、臨床路徑和結核病防治工作規范等有關技術指南要求,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療,推廣使用固定劑量復合制劑。注重發揮中醫藥在結核病治療、康復中的作用??h人民醫院要為鄉鎮衛生院和非定點醫療機構轉診患者建立“綠色通道”,及時安排就診。病情穩定的患者要轉回鄉鎮,由鄉鎮衛生院提供健康管理服務,確?;颊呓邮苋桃幏吨委?。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落實縣人民醫院處方點評、抗結核藥品使用、輔助用藥等跟蹤監控制度。
2.加強結核病醫療質量控制。要完善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結核病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規范和具體實施方案,將結核病診療納入醫療質量控制工作體系。落實結核病感染控制措施,防止醫院內交叉感染。
3.規范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管理。耐多藥患者病情平穩出院后應納入門診登記管理,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要加強對耐多藥患者登記管理、診療隨訪和全療程督導服藥等工作的監管和指導。
4.完善兒童結核病防治措施。提高卡介苗接種覆蓋率和接種質量。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的兒童密切接觸者中發現的潛伏期感染者進行重點觀察。
(四)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務
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做好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并將服務質量納入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內容??h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人民醫院和鄉鎮衛生院要做到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等工作全程無縫銜接??h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人民醫院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培訓、技術指導和督導。推行結核病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為患者開展隨訪服務,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
(五)做好醫療保險和關懷救助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結核藥品按規定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將結核病新診斷技術納入基本醫保報銷范圍。將肺結核(包括耐多藥肺結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種支付范圍。推進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結核住院患者醫保付費金額及比例,發揮醫療保險對醫療行為和費用的引導制約作用。物價管理部門要加快制定我縣結核病診療技術收費標準。扶貧部門要按照健康扶貧工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及時給予相應治療和救助,患者治療費用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支付后,發揮醫療救助和其他補助的制度合力,切實降低患者自付比例,避免患者家庭發生災難性支出而因病致貧返貧。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作用,開展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的關懷和生活救助。
(六)加強重點人群結核病防治
1.加強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防控。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進行結核病篩查,為結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檢測服務。負責結核病和艾滋病診療的縣人民醫院要建立健全合作機制,共同做好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的篩查、診治和管理工作。對篩查確診的雙重感染患者要進行抗病毒和抗結核治療。
2.強化學校結核病防控。進一步完善部門聯防聯控機制,建立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定期例會和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在校內傳染病防控工作負主體責任,全面落實新生入學體檢、因病缺課登記、病因追蹤、健康教育等綜合防控措施,對學校中的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開展篩查,及早發現肺結核患者,加強治療管理,防止學校出現聚集性疫情。進一步加強學校結核病疫情監測和處置,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學校開展結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術指導,配合教育部門開展專業培訓等。
3.加強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診斷、報告、轉診追蹤、信息登記和治療、隨訪服務等工作。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做好信息銜接,為流入地結核病防治機構做好后續的患者治療管理工作。加強流動人口聚集場所宣傳教育,提高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意識和能力。
4.加強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結核病防控。監管場所開展入監(所)體檢結核病篩查和日常監測,按規定進行患者疫情報告和信息登記,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對入監(所)時有抗結核治療療程未結束的被監管人員,要落實患者后續的治療管理。對即將出監(所)的尚未治愈的肺結核患者,監管場所應當及時做好轉介工作,將有關信息報送監管場所所在地和被監管人員戶籍地(或居住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由地方定點醫療機構繼續完成治療。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結核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長期性的認識,將結核病防治工作作為重要民生建設內容,納入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縣結核病防治年度實施方案與計劃,要建立健全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明確部門分工,協同做好防治工作,完成規劃任務。
(二)調整縣結核病防治規劃工作領導小組
鑒于人事變動,為確保結核病防治規劃工作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調整我縣結核病防治規劃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1)。
(三)落實部門職責
1.縣衛計局要充分發揮防治重大疾病工作的統籌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本規劃并開展監督評估;將結核病防治作為傳染病防治監督執法的重要內容;協調完善結核病防治服務網絡和專業隊伍;健全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機制。
2.縣發改局負責依法做好結核病防治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政策組織申報上級專項資金等工作。
3.縣教育局負責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落實新生入學體檢等學校結核病防控措施,創建良好學校衛生環境,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按分級管理的職責,督促落實學校結核病疫情報告制度,嚴防結核病疫情在校園內蔓延。
4.自治區駐鹿各監獄、縣公安局負責會同衛計部門對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場所的被監管人員開展結核病檢查和治療管理。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監管場所干警和醫務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教育內容,納入被監管人員的入監(所)和日常教育內容。
5.縣民政局負責擬訂社會救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按規定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
6.縣財政局要根據結核病防治形勢及防治需要,合理安排資金,不斷加大結核病防治專項經費支持力度,并加強資金監管,保障防治工作開展,切實減輕肺結核患者就醫負擔。
7.縣人社局負責完善醫保政策,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結核病患者醫療保障水平。組織農村勞動力轉移再就業培訓時,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培訓內容,縣衛計局負責落實師資。
8.縣委宣傳部、縣文體新廣局等部門要配合衛計部門免費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公益宣傳,大力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
9.縣扶貧辦負責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已治愈、有勞動能力的結核病患者的扶貧開發支持力度,做到精準幫扶、無一遺漏。
10.縣科工貿局負責支持結核病防治新技術研究,在結核病新型診斷試劑、疫苗和藥物研發,中醫藥防治方案以及耐多藥肺結核優化治療方案等方面給予支持。
11.縣紅十字會、縣婦聯、團縣委及其他社會團體負責為貧困結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義救助,開展健康教育和關愛活動。
(四)深入開展健康教育。宣傳、衛生計生、教育、公安、司法、紅十字會等多部門要切實加強溝通協作,關注結核病預防、治療全過程,全方位多維度開展宣傳工作,推動形成廣大群眾積極支持、關注和參與結核病防治的良好社會氛圍。以世界防治結核病日為契機,集中開展宣傳活動。推進全國百千萬志愿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行動項目,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內容,將結核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持續化。對結核病患者和不同的重點人群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宣傳教育實效。
(五)保障經費投入,有效整合資源。要進一步完善“政府投入為主、分級負責、多渠道籌資”的經費投入機制,將結核病防治經費納入政府的財政預算??h財政要逐步加大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以保障患者發現、治療管理、疫情監測、培訓、督導、耐多藥結核病人救助和宣傳教育等防治措施的落實,完善對基層醫務人員發現和管理患者的激勵機制。加大對結核病防治機構建設的投入,對縣人民醫院承擔的結核病防治任務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其高質量完成結核病診療任務。建設符合實驗室生物安全標準的結核病檢測實驗室,落實相關工作經費,使縣級實驗室具備開展痰培養和結核病分子生物學診斷的能力。加強資金管理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監督與評估
縣人民政府將定期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開展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通報檢查結果和工作改進情況,縣衛計局要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開展對各單位執行本規劃情況的監督檢查,于2020年組織開展規劃執行情況總結評估,并將結果報縣人民政府。
附件:1.關于調整鹿寨縣結核病防治規劃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2.鹿寨縣“十三五”結核病防治規劃部門任務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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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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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發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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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鹿寨縣結核病防治規劃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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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鑒于人事變動,為確保結核病防治規劃工作順利實施,經研究,決定調整我縣結核病防治規劃工作領導小組,現通知如下:
組 長:陳 波 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縣長
副組長:韋 宇 縣政府辦副主任
陶 蕊 縣衛計局局長
廖慶紅 縣財政局局長
成 員:吳素林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 ? ? ?廖華琮 縣發改局副局長
潘聲平 縣衛計局黨組成員,紅十字會辦公室主任
吳蘭芬 縣民政局副局長
蔡永生 縣人社局副局長
廖獻紅 縣文體新廣局副局長
覃漢道 縣教育局副局長
鄧 淇 縣公安局副局長
韋 杰 縣科工貿局副局長
胡獻國 縣食藥監局副局長
羅澤麗 團縣委辦公室主任
付波濤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付 俊 鹿州監獄醫院院長
唐貞榮 中渡監獄醫院副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主任由陶蕊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廖健銘、付波濤同志兼任,負責結核病防治規劃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聯系電話:0772-6829781。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本鄉鎮結核病防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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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鹿寨縣結核病防治“十三五”規劃部門任務分工表
項 目 |
措 施 |
內 容 |
責任部門 |
協助部門 |
(一)完善防治服 務體系 ? |
1.保障人員待遇。 |
進一步完善結核病防治人員的薪酬制度,創造條件穩定一線員工隊伍,調動防治人員的積極性,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 |
縣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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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服務網絡。 ? |
(1)結核病預防體系。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須設立結核病防治科,設置規劃管理、統計監測、督導考核、實驗室質控等崗位,落實相應崗位人員,配備相關工作設備和實驗室設備,強化對醫療機構公共衛生工作的技術指導和考核。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職責:協助縣衛計局開展規劃管理及評估工作;負責結核病疫情監測與處置,組織開展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者流行病學調查和篩查,開展信息收集與分析;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指導、培訓和評價;組織落實轉診追蹤和患者治療期間的規范管理;開展結核病實驗室質量控制;組織開展結核病高發和重點行業人群的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結核病防治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結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
縣衛計局 |
縣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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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結核病防治體系。健全和完善縣、鄉、村三級結核病防治體系,負責結核病患者的報告、診斷、治療及管理。疾控中心負責全縣結核病防治的技術指導及督導??h人民醫院要根據職責、工作任務、服務人口等因素,合理配置相應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肺結核患者和疑似患者后要按照法定傳染病報告要求進行網絡直報,并將其轉診到縣人民醫院??h人民醫院負責對肺結核患者進行診斷、治療、登記、定期復診檢查和健康教育等;開展涂片找抗酸桿菌、分枝桿菌分離培養及結核病分子生物學檢測等實驗室工作;做好肺結核患者報告、登記和相關信息錄入工作;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期間的督導管理;落實患者治療期間的隨訪檢查;對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進行檢查;對基層醫療機構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 |
縣衛計局 |
縣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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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建設。鄉鎮衛生院作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設專職結核病防治專業人員。負責轉診肺結核可疑癥狀者,開展對肺結核或疑似肺結核患者的追蹤工作;對患者居家治療期間進行督導管理,對患者及其家屬進行健康教育等。 |
縣衛計局 |
縣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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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途徑發現 患者 |
1.加大就診人群中患者發現力度。 |
在診療和健康體檢工作中,加強對有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等肺結核可疑癥狀者的排查,發現肺結核疑似患者應轉診到縣人民醫院進行規范診治,并及時報告。 |
縣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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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開展重點人群 主動篩查。 |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人民醫院和鄉鎮衛生院要相互配合,做好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的密切接觸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歲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結核病重點人群和流動人口等人群的主動篩查工作。教育部門、公安及司法部門分別將結核病篩查納入學校入學、監管場所(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醫療所等場所)入監(所)的健康體檢項目,早期發現傳染源。 |
縣衛計局 |
縣教育局、公安局、駐鹿監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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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時發現耐多藥肺結核患者。 |
縣人民醫院作為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對肺結核患者進行痰涂片和痰培養檢測,對病原學檢查陽性肺結核患者和耐多藥肺結核高危人群進行耐藥篩查,并將耐多藥肺結核疑似患者轉至地市級或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斷。 |
縣衛計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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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規范診療行 為 |
1.結核病的規范治療。 |
以標準化治療方案為主,不適宜采用標準化治療方案的(如個體因素出現嚴重不良反應,不能耐受、合并基礎性疾病、耐藥等情況)給予個體化治療方案。 |
縣衛計局 |
? |
2.積極推行傳染性肺結核患者住院治療和管理。 |
逐步實現傳染期內患者住院治療。門診患者及出院患者,按規范進行治療及管理,直至療程結束。嚴格執行耐多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歸口管理制度。 |
縣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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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規范醫療行為。 |
落實定點醫療機構處方點評、抗結核藥品使用、輔助用藥等跟蹤監控制度 |
縣衛計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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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兒童結核病防治措施。 |
提高卡介苗接種覆蓋率和接種質量。定點醫療機構規范兒童結核病診療服務行為。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的兒童密切接觸者中發現的潛伏期感染者進行重點觀察。 |
縣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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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強結核病診療培訓。 |
采用不同培訓方式和內容,使我縣結核病治療定點醫療機構的專職醫護人員基本完成基礎培訓并持證上崗。 |
縣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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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進一步加強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及管理的督導。 |
? 每1—2 個月對縣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督導。 |
縣衛計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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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結核病 實驗室網絡服務體系 |
提高結核病實驗室服務質量和水平,提高結核病的早期、快速診斷能力。 |
逐步改造定點醫院結核病實驗室,達到開展分枝桿菌培養生物安全二級(BSL-2)實驗室標準。配備或更新生物安全柜、分子診斷設備、自動涂片染片閱片系統、高壓滅菌器、快速藥敏和菌種鑒定系統、發光二極管(LED)熒光顯微鏡、培養箱和快速液體培養儀。 |
縣衛計局、財政局 |
縣發改局 |
? ? ? (五)加強肺結核 患者治療管理 |
? 做到患者轉診、追蹤、治療管理等工作全程無縫銜接。 |
? 積極落實結核病患者的治療管理工作,確?;颊叩玫揭幏吨委?。采取住院治療與非住院治療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治療管理,加強健康教育和患者督導,確?;颊咦龅饺桃幝煞?。推行結核病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鶎俞t療衛生機構及非定點醫療機構對肺結核可疑癥狀者或患者做好推介轉診和追蹤;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將服務質量納入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內容,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務,對肺結核患者上門訪視督導。創新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等新技術為患者開展隨訪服務,提高患者治療依從性。 |
? 縣衛計局 |
? |
(六)做好醫療保險和關懷救助工 作 |
1.完善和落實醫療保險制度。 |
將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結核藥品以及結核病診療項目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結核病相關醫療保障工作。 |
縣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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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結核病診療技術收費標準。 |
加快制定我縣結核病診療技術物價收費標準,并根據新診療技術的發展和推廣情況,及時增加和更新收費標準。 |
縣衛計局、發改局(物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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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強貧困患者救助 |
按照健康扶貧工作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結核病患者及時給予相應治療和救助,患者治療費用按規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支付后,發揮醫療救助和其他補助的制度合力,切實降低患者自付比例,避免患者家庭發生災難性支出而因病致貧返貧。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作用,開展對貧困結核病患者的關懷和生活救助。 |
縣扶貧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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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七)深入開展健 康教育 |
以結核病知識普及為重點,以大眾傳播為主、多種傳播渠道并用,充分利用世界防治結核病日開展宣傳。 |
充分發揮“12320”公共衛生熱線、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宣傳平臺作用,深入開展百千萬志愿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行動,全方位、多維度開展宣傳工作,推動形成廣大群眾積極支持、關注和參與結核病防治的良好社會氛圍。宣傳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全方位、多維度宣傳工作,推動形成廣大群眾積極支持、關注和參與結核病防治的良好社會氛圍,配合衛計部門以世界防治結核病日為契機,集中開展宣傳活動。教育部門把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內容,組織開展學校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公安、司法、監獄負責將結核病防治知識納入監管場所干警和醫務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教育內容,納入被監管人員的入監(所)和日常教育內容??h紅十字會、縣婦聯、團縣委等為貧困結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義救助,開展健康教育和關愛活 |
縣委宣傳部、文體新廣電局 |
縣衛計局、教育局、公安局、縣紅十字會縣婦聯、團縣委 |
(八)加強重點人 群結核病防治 |
1.加強結核菌/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防控。 |
(1)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開展結核病問卷篩查和檢查??h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級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鄉鎮衛生院等、定點艾滋病抗病毒治療點、美沙酮門診應對在本單位隨訪(包括首次隨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進行常規的結核病可疑癥狀問卷篩查,并進行胸部影像學檢查;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級綜合醫院、婦幼機構每年為本單位新報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至少安排 1 次結核病檢查,如不具備檢查能力,須轉介到結核病防治機構進行結核病檢查,并確保轉介到位。公安、司法部門等各監管單位,應每年至少為本單位新報告和隨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安排 1 次結核病檢查,如本單位不具備檢查能力,按監管人員管理要求推介轉診到本系統或當地的結核病防治機構進行結核病檢查,要確保轉介到位。結核病防治機構對艾滋病防治機構轉介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開展結核病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痰涂片、痰培養和胸部影像學檢查等,并將結果反饋給艾滋病防治機構。 |
縣衛計局、公安局、駐 鹿監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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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結核病病人中開展艾滋?。℉IV)抗體檢測和咨詢。以縣為單位,結核病防治機構應主動動員所有新登記的結核病病人(排除已知HIV 抗體陽性者)進行 HIV 抗體檢測。艾滋病防治機構對結核病人血液標本進行 HIV 抗體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反饋給結核病防治機構。 |
縣衛計局、公安局、駐鹿監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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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B/HIV 雙重感染病人的治療管理。對發現的 TB/HIV 雙重感染病人,按照《中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實施工作指南》和《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藥物治療手冊》的要求,進行抗結核和抗病毒治療、管理以及隨訪復查。 |
縣衛計局、公安局、駐鹿監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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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的登記報告、溝通與保密。結核病防治機構和艾滋病防治機構應及時做好 TB/HIV 雙重感染病人的信息登記和信息交流。做好 TB/HIV 雙重感染信息的保密工作。 |
縣衛計局、公安局、駐鹿監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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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加強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 |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流動人口結核病患者診斷、報告、轉診追蹤、信息登記和治療、隨訪服務等工作。對跨區域治療的患者,做好信息銜接,轉入地的定點醫療機構應及時追蹤到位,并做好后續的治療、管理工作。做好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加強流動人口聚集場所宣傳教育,提高流動人口結核病防控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加強定點醫機構對異地肺結核患者的登記和管理。對于外地患者,按屬地化管理原則,提供與當地居民同等的服務,與本地患者同樣進行登記分類和治療管理。 |
縣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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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強化學校結核 病防控。 |
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常態化,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防控的長效工作機制。加強對學校尤其是寄宿制學校和民辦學校衛生工作的管理,強化學校在校內傳染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將結核病等傳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作為學校管理的重要內容并納入學校工作計劃;明確結核病疫情報告人,將名單及聯系方式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類學校要將結核病的檢查項目作為各類學校新生入學體檢和教職員工每年常規體檢的必查內容,建立健全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健康體檢檔案;要組織新生在入學后 2 個月內完成結核病篩查工作,并將篩查情況報告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規范開展因病缺課登記和病因追蹤工作,提高校醫和班主任對肺結核病的敏感意識。發現有肺結核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及時通知學生及家長就診,并由學校疫情報告人立即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報告。組織做好結核病流行病學調查和篩查等工作,及早發現肺結核患者,加強治療管理,防止學校出現聚集性疫情。要強化結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期以結核病防治核心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健康教育活動。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加強校醫傳染病防控知識培訓。不斷加強學校衛生和生活設施的建設,保障學生學習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積;加強人群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對不符條件的學校要責令其及時進行整改。 |
縣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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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八)加強重點人 群結核病防治 |
4.加強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結核病防控。 |
各監(所)對被監管人員嚴格執行入監(所)體檢和日常監測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結核病篩查,及時發現患者,對發現的疑似肺結核或肺結核患者,必須按規定進行患者疫情報告和信息登記,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管理。被監管的肺結核患者,如需出入或轉監(所),監管場所應及時做好轉介工作。對于入監(所)時發現患有肺結核且療程未結束的被監管人員,各監(所)應主動向監(所)所在地和被監管人員戶籍地(或居住地)結核病防治機構聯系,并索取患者治療管理信息,同時落實患者后續的治療管理,確?;颊吣軌蝽樌瓿莎煶?。對于依法出監(所)未完成療程的肺結核患者,在患者出監(所)時,各監(所)提前應與監(所)所在地和被監管人員戶籍地(或居住地)結核病防治機構聯系并報送患者的治療管理信息。出監(所)時應為患者提供足夠 1 個月的抗結核藥物,避免患者出現斷藥情況;同時還要做好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囑咐患者出監(所)后及時到監(所)所在地或被監管人員戶籍地(或居住地)結核病防治機構繼續治療直至完成療程。對于被監管期間需轉監(所)的肺結核患者,轉出監(所)應及時與轉入監(所)聯系,并告知肺結核患者的相關治療管理信息,轉入監(所)應落實患者后續的治療管理,確?;颊吣軌蝽樌瓿莎煶?。 |
縣公安局、 駐鹿監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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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障抗結核 藥品供應和管理 |
完善藥品采購機制,確保采購藥品質量安全、價格 合理、供應充足。 |
定點醫院做好藥品采購計劃,按程序進行招投標,保障治療用藥需求。加強抗結核藥品質量抽檢,重點加強固定劑量復合制劑和二線抗結核藥品注射劑質量控制,確保藥品質量。規范抗結核藥品臨床使用,加強不良反應報告監測和管理。 |
縣衛計局 |
縣食藥監局 |
(十)提高信息化 管理水平 |
執行國家結核病管理信息系統,進一步提高結核病患者信息報告的及時性、完整性 和準確性。 |
結合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開發數據交換標準,構建信息實時獲取和數據規范安全交換通道,實現將醫療機構醫院信息系統與國家結核病信息管理系統進行互聯互通。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開通和使用國家結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肺結核患者登記、診斷治療和隨訪復查等情況,并利用該系統加強跨區域診療的結核病患者信息交流互通,及時將居家服藥治療患者信息通知所在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患者的服藥管理。 |
縣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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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強科研 |
? 加強學術交流和結核病防治研究。 |
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學術交流和醫學教育,培養結核病防治人才,提升防治工作人員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支持結核病防治研究,在結核病新型診斷試劑、疫苗和藥物研發,中醫藥防治方案以及耐多藥肺結核優化治療方案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
縣科工貿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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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強結核 病防治工作督導 |
多部門聯合督導。 |
每 1-2 年開展一次聯合督導,內容包括結核病經費撥付及使用情況、結核病規劃、患者發現、治療、管理規范等。 |
縣衛計局、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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