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夯實應急救援管理基礎,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水平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能力、快速響應能力、應急處置能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桂應急辦發〔2021〕25號)和鹿寨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鹿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鹿政辦發〔2020〕27號)的文件精神,鹿寨縣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縣范圍推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重要論述為指導,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安全發展理念,繼續深化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規范應急預案管理體制機制,全力推動我縣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現場會議精神,以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為支撐,以規范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管理為主要內容,完善應急預案修編、備案、演練等管理制度,構建政府總體上下銜接、部門相互融合的政府應急救援體系;完善防災責任單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體系,實現應急預案編制體系化、應急預案管理智能化、應急預案文本簡明化、應急預案執法規范化、應急預案演練實戰化,順利完成鹿寨縣“十四五”規劃工作任務,全面提升鹿寨縣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和救援能力建設水平。
三、工作內容
(一)應急預案編制體系化
1.編制修編縣、鄉鎮、村委(社區)三級應急預案。
(1)縣應急管理局要按照構建“上下對應 、覆蓋全面、銜接有序、管理規范、注重實效的應急預案體系”的要求,修訂完善政府總體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預案。
(2)鄉鎮、村委(社區)要根據工作實際,制修訂完善鄉鎮、村委(社區)的自然災害、安全生產等12類突發事件事故應急預案。
(3)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制定本單位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2.預案錄入信息平臺。
各單位制修編應急預案后,應及時錄入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的應急管理模塊(網址:http://202.103.240.136:8081/ytsafe/login/gx/login.html)。
(1)錄入內容
預案文本;應急資源(隊伍、聯系方式、物資、救援裝備等);地理位置信息;應急演練及評估情況(包括演練名稱、時間、上傳圖片資料等)等內容。
(2)錄入單位
按分級分類原則,縣級專項和部門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錄入;各企業預案由各企業安排人員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線上備案;各鄉鎮級預案由鄉鎮政府安排有關人員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線上抄送備案;村委(社區)預案通過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員賬號錄入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線上抄送備案。
(二)預案文本簡明化
按照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編制本單位應急預案簡本或應急響應手冊,做到職責明確、程序規范、措施科學、易操作、篇幅短小,滿足“文本的規范化、要件的完備性、術語的標準化、查閱的便利性”等直觀和便利要求。應急預案簡本或應急響應手冊編制后,由各生產經營單位連同本單位應急預案錄入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
(三)應急預案管理智能化
1.實行預案線上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預案實行線上備案,按分級分類管理原則,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審核,符合備案法定條件的,同意備案。
2.加強預案動態管理
(1)縣應急管理局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預案備案、應急救援演練的線上、線下督促檢查,將在線上檢查發現不編制、不修訂預案、不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演練次數不足的企業,通過線下核查、執法檢查,督促其整改,未整改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2)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督促指導轄區內各鄉鎮、村委(社區)開展預案制修編、抄送備案、演練等工作。
(四)應急預案執法規范化
縣應急管理局要將應急預案管理執法計劃納入本級、本部門的行政執法范圍,規范填寫應急預案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現場檢查記錄和針對存在問題的整改指令文書,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落實。
(五)應急救援演練實戰化
縣應急管理局要扎實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完善應急救援演練制度。將可能發生較大以上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和基于情景模擬的應急救援演練優先列入年度演練計劃,并建立有應急救援演練評估、報告制度,按計劃推行實戰化演練,摒棄表演式和應付式演練。重點突出抓好基于情景模擬的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借鑒應急部2021應急使命的四川省地震綜合應急救援演練模式,積極探索本地區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大型綜合應急救援演練,盡可能模擬設置真實事故災害情景,以實地、實物為媒介,突出演練中的“練”,真正通過應急救援演練,達到鍛煉隊伍和檢驗提升應急預案實用性、可行性、實戰性的目的。
四、實施步驟
實施工作分二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21年8月上旬)
各鄉鎮、村委(社區)和各有關企業要結合實際情況,安排專人負責,對照工作內容制定本單位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時間安排以及保障措施等。
(二)深化實施階段(2021年8月中旬-2021年10月下旬)
1.各鄉鎮、村委(社區)要根據工作計劃,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確保工作質量和進度,10月底前完成12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并蓋章報送紙質版文件到縣應急管理局預案管理和綜合監管股。
2.因現在實行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線上備案,請2018年10月份以來在縣應急管理局備案的企業,于10月底前把本單位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等內容上傳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企業應急預案備案”模塊里。并組織相關人員編制本單位應急預案簡本或應急響應手冊。
3.在此期間,縣安委會辦公室將加強對各鄉鎮和各有關企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委(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確保各鄉鎮、村委(社區)和各有關企業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各鄉鎮、村委(社區)和各有關企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落實責任人,推動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深入開展,確保工作目標任務按時完成。
(二)突出重點,分類推進。縣應急管理局要圍繞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定期抽查企業應急救援演練情況,逐輪逐次推進企業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工作。
(三)強化指導、狠抓落實。各鄉鎮要深入轄區內指導檢查企業應急救援演練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給相關部門,依法查處企業未按規定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的違法行為。
(四)督促檢查,強化考核。根據柳州市安委辦有關要求,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已列入今年安全生產和消防考核內容。鹿寨縣安委辦將對各鄉鎮、各有關企業應急救援預案制編修、錄入信息平臺、應急演練、預案執法檢查等任務分工完成情況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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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鄉鎮、村委(社區)應急預案編制清單
2.鄉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模板
3.村委(社區)防汛應急預案模板
4.應急預案簡本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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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鄉鎮、村委(社區)應急預案編制清單
**鄉鎮、村委(社區)防汛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臺風災害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干旱災害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處置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防溺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處置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鄉鎮、村委(社區)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各鄉鎮、村委(社區)可根據附件2、附件3的預案版本和本轄區發生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情況,結合實際編制實用性、可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請各鄉鎮人民政府10月底前收集完轄區內村委(社區)12個應急救援預案紙質版文件并蓋章,連同鄉鎮人民政府的預案一起報送到縣應急管理局預案管理和綜合監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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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救援預案
一、目標任務
為了進一步提高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建立健全救災體系和運行機制,明確救災職責,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災害造成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市、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現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情況
(一)本鎮轄區內*個行政村、*個社區,耕地總面積*萬畝,其中水田*萬畝,旱地*萬畝?,F有人口*萬人;轄區內現有居民住房*間,其中危房*戶*間。
(二)本鎮主河流*條。有低洼易淹點*處。
(三)災害風險。
1.根據本鎮歷年自然災害發生規律和特點,如發洪澇災害,
預計需轉移安置*戶*人。
2.本鎮工廠企業(特別是危險品生產廠家)、公共基礎設施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發生事故時,預計需轉移安置共*戶*人。
三、啟動條件
根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鎮自然災害分為嚴重災害(Ⅰ級)、較重災害(Ⅱ級)、一般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1.嚴重災害(Ⅰ級)。
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重大地震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縣啟動自然災害救助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2)受災人口達*萬人及以上。(以本鎮總人口的15%以上測
算,保留2 位小數);
(3)農作物受災面積達*畝。(以本鎮播種面積的20%以上測
算,精確到千位);
(4)緊急轉移安置人口達*人及以上;
(5)因災造成人員死亡;
(6)倒塌房屋間數*間及以上;
(7)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嚴重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8)縣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較重災害(Ⅱ級)。
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重大地震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縣啟動自然災害救助Ⅲ級以上應急響應;
(2)受災人口達*萬人至*萬人。(以本鎮總人口的10%以上、
15%以下測算,保留2 位小數);
(3)農作物受災面積達*畝至*畝。(以本鎮播種面積的15%以上、20%以下測算,精確到千位);
(4)緊急轉移安置人口*人及以上*人以下;
(5)因災造成多人受傷;
(6)倒塌房屋間數*間及以上*間以下;
(7)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多人受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8)縣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一般災害(Ⅲ級)。
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重大地震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縣啟動自然災害救助Ⅳ級應急響應;
(2)受災人口達*萬人至*萬人。(以本鎮總人口的5%以上、
10%以下測算,保留2 位小數);
(3)農作物受災面積達*畝至*畝。(以本鎮播種面積的10%以上、15%以下測算,精確到千位);
(4)緊急轉移安置人口*人及以上*人以下;
(5)因災造成人員受傷;
(6)倒塌房屋間數*間及以上*間以下;
(7)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人員受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8)縣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四、指揮機構和職責任務
為了統一組織領導,成立鎮自然災害指揮中心,明確由鎮黨委、政府班子人員組成。
總指揮:鎮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鎮長
指揮中心下設:鎮自然災害指揮中心辦公室、搶險組、巡邏組、信息組、轉移安置組、救助保障組,詳見附件。
五、應急準備
本鎮現有應急避災場所*個,可安置人口*人;集中安置點*
個,可安置人口*人;醫療衛生機構*所,有床位*個。
六、災害預警
鎮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自然災害的重點地區,要嚴密監測并通過電話、廣播、短信等通訊手段及時傳向受影響的村遞災害預警信息。
七、信息報送
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
由鎮應急辦負責,將村提供的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匯總,同時填寫《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快報表》并將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向縣、市應急局上報,若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可越級向市救災領導小組上報。
2.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對于本行政區域內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縣應急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 小時。對造成死亡(含失蹤)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應同時上報市應急局。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均須執行24 小時零報告制度。鎮在每天9 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 時的災情向縣應急局上報,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鎮應急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1 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縣應急局報告。
八、應急響應
由鎮自然災害指揮中心總指揮根據啟動條件對災害救助行動實施分級響應。鎮災害指揮中心全面負責本區域內自然災害的救助,根據市救災領導小組和市有關部門對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的要求,實施統一指揮,給予協調支援。
應對嚴重災害(Ⅰ級)時,由鎮自然災害指揮中心提出應急響應建議,并立即上報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發生較重災害(Ⅱ級)、一般災害(Ⅲ級)時,由鎮自然災害指揮中心決定進入響應程序。
當發生自然災害時,鎮干部根據預案安排,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協助村做好災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對救災物資的使用,由鎮根據災情統一調撥和安排。
鎮的主要應急反應措施是:
(1)召開緊急會議,聽取相關村和有關部門的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救災小組根據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視情宣布啟動本預案;
(2)指定人員,落實值班制度,向上級有關部門了解水情、汛情和其他災情動態,并根據實際情況指導、協助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慰問受災群眾;
(3)組織帶領災民撤離危險地帶,將災民轉移到集中安置點,及時開放本鎮避災場所;
(4)掌握災情動態,及時下撥救災應急款,安排救災物資;
(5)鎮應急辦確定專人負責按時向縣應急局上報災情動態及救災情況;
(6)及時做好災區防疫工作,醫治因災受傷人員和料理因災亡故人員。自然災害事件穩定后,根據響應級別分別由鎮自然災害指揮中心提出終止響應建議或決定終止響應。
九、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1.災后救助。信息組負責核實上報災情,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轄區災后救助方案,并落實專人負責對救助對象進行公示。
2.恢復重建。根據核災的數據制定災民倒房戶重建,災民吃飯穿衣、生產自救等工作方案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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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鄉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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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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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村委(社區)防汛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防預警及信息報告
1.預警預防。
防汛的預警,以上級通知為主,以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發布的信息為輔,具體由村信息聯絡員負責接收,要求平時每天不少于1 次,汛期隨時接收和關注。村信息聯絡員在接收相關預警信息后,報村應急協調小組組長,并經同意后發布,通知相關小分隊和村民做好防暴雨、防汛準備。村后勤保障小分隊要按要求準備好食品、藥品和有關物資器材設備。村巡邏小分隊要再次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查漏補缺,確保萬無一失。
2.信息報送。
村信息聯絡員在獲知相關預警信息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村應急協調小組組長,根據組長指示,將此信息迅速通報給轄區信息聯絡員,并在30 分鐘內將布置落實情況報鎮政府應急辦。
二、應急處置
1.災前。
(1)村應急協調小組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入應急工作狀態。按照村應急管理責任分工,分區負責各組、各戶排除安全隱患;
(2)村后勤保障小分隊負責對搶險物資、工具、用品(如
雨具、手電、繩索、鐵線、鐵鍬、食品、藥品等)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備足和性能良好;對生活物資進行購置和清點,確保村民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3)村搶險救災小分隊負責檢查和關閉所有門窗,疏通溝渠、地漏等排水設施,檢查、消防各類建筑物、場所安全隱患,確保村民生命產財產安全。對災害可能威脅村民生活的,必須組織轉移安置;
(4)村信息聯絡小分隊負責公布并暢通緊急聯系電話,隨時關注電臺、氣象臺站有關預報信息,及時向村民通報情況;
(5)村巡邏小分隊進行警戒巡邏,維護村生活秩序;
(6)村應急協調小組立即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
經確定后協調有關部門迅速實施。
2.災中。
村搶險救災小分隊和巡邏小分隊在保證安全情況下進行巡查,隨時救援危險境地人員。
3.災后。
(1)村各小分隊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匯總相關信息,及時上報村應急協調小組組長;
(2)村信息聯絡小分隊根據村應急協調小組要求,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如實向鎮政府應急辦報告災情;
(3)村醫療服務小分隊負責對傷亡人員進行初步搶救和處置,并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4)村后勤保障小分隊負責組織救災款物,隨時發放救災物資,確保及時到位這;
(5)村巡邏小分隊負責設置警戒區域,加強巡邏執勤,維護現場秩序;
(6)村搶險救災小分隊負責對受損建筑物和相關設施進行緊急搶修。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接到上級、防汛應急結束信息后,村應急行動響應結束。村應急協調小組及時組織村民和有關群眾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對村環境衛生進行清理打掃;對受災地域進行消毒防疫;組織疏散村民安全返回;對臨時設施、電源和排水系統進行檢查,排除存在的險情或隱患;逐戶上門進行受災情況登記,統計匯總,經村書記簽發后上報鎮政府。
2.調查評估。
由村后勤保障小分隊負責對暴雨、洪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進行調查統計,交村信息聯絡小分隊,根據要求逐級上報。同時,村委會負責對事故的預防預警、組織指揮、應急救援等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并結合實際工作提出對預案的修訂意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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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村委(社區)防汛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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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員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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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XX應急預案簡本樣式
編制單位: | |||
責任人: | 聯系電話: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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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 | 名稱 | 職務 | 姓名 | 聯系電話 | 備注 | |||||
領導機構 | 指揮長 | |||||||||
副指揮長(領導小組副組長) | ||||||||||
日常工作機構 | 辦公室主任 | |||||||||
辦公室副主任 | ||||||||||
聯席會議制度 | 工作制度 | |||||||||
應急指揮機構 | 名稱 | 職責 | 責任人 | 聯系電話 | 備注 | |||||
XX應急指揮小組 | ||||||||||
XX組 | ||||||||||
XX組 | ||||||||||
XX組 | ||||||||||
專家組 | ||||||||||
成員單位職責 | 名稱 | 職責 | 責任人 | 聯系電話 | 備注 | |||||
分組響應機制 | 等級 | 標準 | 備注 | |||||||
一般 | ||||||||||
較大 | ||||||||||
重大 | ||||||||||
特別重大 | ||||||||||
應急響應程序 | 等級 | 啟動 | 啟動步驟 | 備注 | ||||||
一般 | Ⅳ級 | |||||||||
較大 | Ⅲ級 | |||||||||
重大 | Ⅱ級 | |||||||||
特別 重大 | Ⅰ級 | |||||||||
信息報送與處理 | 部門 | 程序 | 時限 | 方式 | 內容 | |||||
指揮與協調 | 指揮與協調機制及內容 | |||||||||
應急處置措施 | 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 | |||||||||
應急結束 | 條件 | 程序 | ||||||||
善后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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