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縣財政局關于開展代理記賬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公告
鹿寨縣財政局關于開展代理記賬行業違法違規行為
專項整治工作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意見》(財會〔2023〕26號)精神,進一步加強代理記賬行業監督管理,規范行業秩序,提高服務效能,促進轄區代理記賬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等法律規定。按照《柳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5年代理記賬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柳財監〔2025〕21號)文件要求,決定開展代理記賬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安排
????本次代理記賬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自即日起開始至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內容
????“無證經營”行為。重點整治已在鹿寨縣市場監管部門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在鹿寨縣財政部門取得代理記賬資格許可開展代理記賬的行為,督促轄區相關代理記賬機構及時整改,對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代理記賬機構,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三、工作安排
????(一)核查檢查。自即日起,縣財政局將根據上級下發的已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取得許可證書的企業清單,以及稅務部門提供開具代理記賬發票企業清單,確定無證經營代理記賬機構檢查清單,開展專項檢查,核實企業是否存在“無證經營”行為。
????(二)處理處罰。根據核查檢查結果,縣財政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第684號)《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等有關規定對未取得“代理記賬資格許可證”的企業依法采取措施,對無證經營代理記賬機構予以制止,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工作要求
(一)已在鹿寨縣市場監管部門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取得財政部門許可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的代理記賬機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機構),請務必于8月20日前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相關規定,前往鹿寨縣政務服務中心(地址:桂園路8號匯一聯綜合1樓7-8號窗口;聯系電話:6815276)申請取得代理記賬行政許可證。逾期不辦理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第684號)《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檢查期間,請各從事代理記賬機構積極配合財政部門開展相關檢查工作,并對檢查人員的執法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對我縣代理記賬行業“無證經營”“虛假承諾”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
舉報地址:柳州市鹿寨縣財政局財政監督與會計管理股(鹿寨縣鹿寨鎮政通路12號)
舉報電話:0772-681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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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鹿寨縣財政局2025年代理記賬機構待監管對象名單確認清單
附件2:鹿寨縣財政局2025年代理記賬行業違法違規行為檢查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