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64號建議——關于提高我縣小學寄宿制學校年生均辦公經費的建議
建議內容:隨著國家均衡義務教育學校項目的持續推進和政府對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力度的不斷加大,學校硬件條件、師資力量都有了極大的改善。但由于寄宿制義務教育年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較低,與非寄宿制學校一樣年生均600元,學校經費不足,嚴重制約了寄宿制學校教學及后勤管理、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師外出培訓、設施設備維修維護等日常工作的開展。為了保障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正常運轉,較好地履行政府對義務教育的法定職責,需提高小學寄宿制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給予基礎教育更充足的經費保障。
建議:提高寄宿制學校年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除了年生均600元,再按寄宿生人數給予每生多撥200元。
——這是縣人大代表溫春花在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的建議。
辦理情況: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桂政發[2016]19號)規定,自2016年春季學期起,全區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基準定額標準為小學600元/生、初中800元/生、特殊教育學生6000元/生,在基準定額標準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自2016年起對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寄宿生公用經費在定額標準基礎上已增加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