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環發〔2021〕7號關于印發《鹿寨縣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 工作計劃》的通知
關于印發《鹿寨縣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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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精神,按照《廣西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計劃》(桂環發〔2021〕14號)及《柳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柳州市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計劃》(柳環發〔2021〕100號)相關要求,我局會同各相關部門制訂了《鹿寨縣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計劃》。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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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2021年9月28日
信息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鹿寨縣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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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為持續鞏固水污染防治攻堅成效,統籌推進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系統治理,切實保障我縣水環境質量持續良好,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廣西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廣西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計劃》及《柳州市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計劃》,以改善和保持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問題為導向,分解落實重點任務,突出階段性工作重點與工作目標,明確相關部門責任,統籌部署2021年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系統推進我縣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達到水污染防治考核各項目標要求。
二、水質目標
2021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好于Ⅲ類)比例達到國家考核要求,區考斷面水質達到自治區考核目標要求(各斷面水質考核目標待國家、自治區考核目標確定后另行下達);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比例不低于90%。
三、2021年度工作任務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廣西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廣西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計劃》《柳州市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計劃》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水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部署,開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具體工作參照《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清單》(附件1)。
四、任務落實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依據《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清單》落實任務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五、組織保障
鹿寨生態環境局加強統籌、協調,及時向鹿寨縣人民政府及柳州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工作進展。鹿寨縣人民政府根據柳州市對鹿寨縣年度考核情況,組織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落實不力、成效差的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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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清單
2.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考核表
3.2021年自治區級水功能區監測評價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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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清單
序號 | 主要任務 | 任務內容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完成時限 |
一、防治任務 | |||||
(一)工業污染防治類任務 | |||||
1. | 加強散亂污企業 整治 | 全面排查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規劃布局、違法違規生產經營、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工業企業,采取“關停取締一批、整合搬遷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等措施,實施分類整治。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經開區管委會 | 全年 |
2. |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 | 加強工業集聚區配套或依托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管理和配套管網建設。做好依托城鎮污水廠的園區內工業廢水預處理后的水質監控,以滿足進水水質要求;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總排口按規定安裝自動監控系統,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縣經開區管委會等 | 全年 |
3. | 按要求對現場監控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在網站公開檢查情況。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等 | 全年 | |
(二)城鎮生活污染防治類任務 | |||||
4. |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 | 到2021年底,鹿寨縣縣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上級及本級下達的任務。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等 | 年底前 |
5. | 已完成建設的鎮級污水處理廠,建成運營第一年污水處理負荷率達到30%、第二年達到50%、第三年達到70%。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等 | 年底前 | |
6. | 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 | 到2021年底,鹿寨縣建成區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逐漸完善,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BOD濃度得到顯著提高。鹿寨縣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平均進水BOD濃度達到上級及本級下達的任務。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等 | 年底前 |
7. | 推進污泥處理處置 | 所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全年 |
(三)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類任務 | |||||
8. |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 | 加強畜禽養殖監督管理,推行生態養殖,有序指導生豬養殖布局優化和方式轉變。深入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大型規模養殖場建立糞肥還田計劃和糞肥施用臺賬;繼續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生態認證。 | 縣農業農村局、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各鄉鎮人民政府 | 全年 |
9. | 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 按照自治區下達本年度績效考核要求完成所有已建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任務;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應治盡治,沒有糞污直排、污水橫流的現象;完成柳州市下達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務目標(按照雙“60%”評估標準)。清理農村生活垃圾,健全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處置體系全覆蓋,村莊內垃圾不亂堆亂放。 | 縣農業農村局、鹿寨縣鄉村振興“美麗鹿寨”鄉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鹿寨縣匯一聯城市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 | 縣水利局 | 年底前 |
(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類任務 | |||||
10. | 積極治理船舶污染 | 建立運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轉運、處置聯合監管制度,保障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運轉良好。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不得運營。2018年新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新投入使用的內河船舶應符合《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 3552-2018)等相關環境保護標準。 | 柳江海事處、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 全年 |
11. | 增強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能力 | 提高港口、碼頭污水垃圾接收能力,規范含油污水接收轉運。 | 縣交通運輸局 | 柳江海事處、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 全年 |
(五)水環境風險防控類任務 | |||||
12. | 防范環境風險 | 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要求,制定縣級以上城市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防范水污染風險。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等 | 年底前 |
13. | 配合上級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河流及重要河流“南陽實踐”推廣工作,制定實施重點河流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水利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全年 | |
14. | 加強跨區域交流與協作,開展跨市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工作。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應急管理局 | 全年 | |
15. | 評估現有化學物質健康風險 | 對轄區范圍內城市飲用水的末梢水中化學物質健康風險進行科學評估。 | 縣衛生健康局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全年 |
(六)經濟結構轉型升級類任務 | |||||
16. | 調整產業結構 | 嚴格環境準入。水質不能穩定達標的縣區禁止建設新增相應不達標污染物指標排放量的項目,已超過承載能力的縣區要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 | 縣行政審批局、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 | 全年 |
17. | 推進循環發展 | 組織篩選具有經濟效益的節水治污技術和示范項目,并重點支持和推動。 | 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水利局等 | 全年 |
18. | 嚴格鋼鐵、火電、化工、制漿造紙、冶煉、印染等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具備再生水使用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項目,不得批準其新增取水許可。 | 縣水利局 | 全年 | ||
19. | 力爭2021年底達到《城市節水評價標準》II級及以上要求。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等 | 年底前 | |
(七)水資源節約類任務 | |||||
20. | 控制用水總量 | 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完成上級及本級下達鹿寨縣年度用水總量控制目標。 | 縣水利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等 | 年底前 |
21. | 提高用水效率 | 抓好工業節水。執行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制定高耗水工藝和裝備淘汰工作方案并分年度實施,配合自治區健全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準。開展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嚴格用水定額管理。 | 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縣水利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 全年 |
22. | 加強對企業執行用水定額情況的監管,日取水量在1萬立方米以上的取用水重點監控企業每3年必須開展一次企業水平衡測試。 | 縣水利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 全年 | |
23. | 對公共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2021年全縣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水利局等 | 年底前 | |
24. | 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按年度統計用水情況。 | 縣水利局 | 全年 | ||
25. | 禁止生產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強化使用水表的依法檢定。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縣水利局等 | 全年 | |
26. | 限期淘汰市建成區公共建筑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生活用水器具。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水利局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 全年 | |
27. | 按上級及本級要求完成2021年度農田有效灌溉面積。 | 縣水利局 | 縣農業農村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等 | 年底前 | |
28. | 加大農業節水力度,全縣農業灌溉水利用系數、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上級及本級考核要求。 | 縣水利局 | 縣農業農村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等 | 年底前 | |
29. | 開展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指標等用水效率評估,把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縣、區人民政府政績考核,結合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年底實施考核。到2021年,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達到國家考核要求。 | 縣水利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 年底前 | |
(八)重點流域污染防治類任務 | |||||
30. | 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管 | 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管。對排放超標的排污口進行整治。積極開展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工作,逐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制定整治實施方案。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水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經開區管委會、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縣農業農村局等 | 年底前 |
31. | 加強水功能區管理 | 加強水功能區管理,2021年,鹿寨縣主要江河水庫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上級考核要求。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水利局 | 年底前 |
32. | 加強水生態保護 | 配合開展水生態監測。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重點湖庫和重點流域水生態健康、水生生物多樣性等調查評估。 | 縣水利局、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 | 縣農業農村局 | 全年 |
33. | 加強水利工程調度,實施水系連通工程,落實《關于印發廣西生態流量保障工作方案及自治區級生態流量保障重點河湖名錄(第一批)的通知》要求,貫徹實施柳江、洛清江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保障重點河湖生態流量。 | 縣水利局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全年 | |
(九)水生態環境保護類任務 | |||||
34. | 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 鹿寨縣人民政府及供水單位應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牽頭)、供水廠出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牽頭)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等飲水安全狀況,每季度第一個月20日前向社會公開上一季度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局 | 每半年一次 | |
35. | 對轄區內的城市、縣(市)城區生活飲用水(包括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末梢水設立監測點進行水質衛生監測。 | 縣衛生健康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水利局等 | 全年 | |
36. | 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環境保護技術要求》,鞏固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成果,開展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穩步推進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局等 | 全年 | |
37. |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檢測體系,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 | 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局、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 全年 | |
38. | 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強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保障飲水安全。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等 | 全年 | |
39. | 整治城市黑臭水體 | 貫徹實施《廣西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實施方案》,防止黑臭反彈,確保長制久清。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等 | 全年 |
二、組織實施 | |||||
(一)任務分工 | |||||
40. | 強化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 | 制定公布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計劃,確定2021年轄區內流域、區域、行業的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不斷完善措施,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城鄉水污染治理,強化監管,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并將年度計劃抄送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本計劃涉及的所有部門 | 柳州市公布工作計劃后45個工作日內 |
41. | 加強部門協調聯動 | 不定期召開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等 | 全年 |
42. | 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 | 各類排污單位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開展自行監測,落實治污減排、環境風險防范等責任。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全年 | |
43. | 依法公開環境信息 | 按季度公布水環境狀況。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局等 | 全年 |
44. | 每年公布本行政區域內水環境質量狀況;國家及自治區確定的重點排污單位應依法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主動接受監督。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等 | 全年 | |
45. | 加強社會監督 | 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健全舉報制度,推進環境信訪信息公開,支持環保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環境保護,支持環境公益訴訟。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全年 | |
46. | 構建全民行動格局 | 加強宣傳教育,樹立“節水潔水,人人有責”的行為準則。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 | 縣教育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衛生健康局等 | 全年 |
(二)保障機制 | |||||
47. | 組織保障 | 加強統一指導、協調和監督,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工作進展。將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納入鹿寨縣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對工作成效突出的鄉鎮和有關部門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落實不力、成效差的予以通報批評。 | 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 | 本計劃中所有牽頭單位 | 全年 |
(三)地方管理機制落實 | |||||
48. | 建立重點工作管理臺帳 | 建立工業污染防治、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環境風險防控、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水資源節約、重點流域污染防治、水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工作臺帳,準確、完整記錄各項任務及其重點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 | 本計劃中所有牽頭單位 | 本計劃中所有配合單位 | 年底前 |
49. | 報送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 | 本年度12月15日前向柳州市鹿寨生態環境局報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全年總結。 | 本計劃中所有牽頭單位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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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考核表
序號 | 城市 | 縣(區、市) | 水源地名稱 | 水源地使用狀態 | 經度 | 緯度 | 考核類型 | 水質考核目標 |
1. | 柳州市 | 鹿寨縣 | 鹿寨縣縣城飲用水水源地 | 在用 | 109.75 | 24.50 | 區考 | 達到或好于Ⅲ類 |
附件3
2021年自治區級水功能區監測評價名單
序號 | 河流(湖庫)名稱 | 一級水功能區名稱 | 二級水功能區名稱 | 水質目標 | 代表斷面 | 經度 | 緯度 | 考核 城市 |
1. | 洛清江 | 洛清江鹿寨-柳東開發利用區 | 洛清江鹿寨工業用水區 | Ⅲ | 對亭站 | 109.67 | 24.44 | 柳州市 |
2. | 洛清江 | 洛清江鹿寨-柳東開發利用區 | 洛清江鹿寨飲用、農業用水區 | Ⅱ~Ⅲ | 鹿寨縣洛清江九牛沖電灌站 | 109.75 | 24.50 | 柳州市 |
3. | 洛清江 | 洛清江鹿寨-柳東開發利用區 | 洛清江鹿寨江口工業、農業用水區 | Ⅲ | 漁村 | 109.62 | 24.27 | 柳州市 |
4. | 石門河 | 石門河永福-鹿寨保留區 | / | Ⅲ | 舊街村 | 109.80 | 24.62 | 柳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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