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人社發〔2022〕6號: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和定期獎勵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準確評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定》人社部發〔2023〕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我縣2022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和定期獎勵工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3年2月至4月。其中年度考核備案和定期獎勵申報工作應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年度考核和定期獎勵對象
本次年度考核和定期獎勵的人員對象為全縣事業單位納入總量管理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含聘用控制數人員,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的考核,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行組織實施。縣委管理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年度考核和獎勵工作按照縣委組織部的通知執行。
事業單位集體獎勵對象包括事業單位法人組織、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為完成專項任務組成的工作團隊。如國家、自治區文件對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定期獎勵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考核內容及原則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以對應崗位說明書的聘用(任)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做到科學、全面、準確地評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
四、年度考核工作的開展
(一)優秀檔次比例及名額確定
1.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單位參加年度考核總人數的12%,最多不超過15%,由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職能和任務完成情況確定。平時考核結果作為確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應從當年平時考核結果好等次較多且無一般、較差等次的人員中產生。當年平時考核結果均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規定比例內優先確定為優秀等次。
2.年內參加各類培訓累計少于90學時或12天且無正當理由的,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檔次和獲得獎勵。
(二)特殊情況工作人員的考核
1.本年內通過政策性安置、行政任命、交流等方式進入到現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現事業單位參加年度考核,在現事業單位工作未滿半年的,由原工作單位提供有關情況。
2.掛職、駐外的工作人員,一般在本年度工作半年以上的地方或單位進行考核,以適當的方式聽取派出單位或者接收單位的意見。未能在掛職、駐外單位進行考核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
3.對初次就業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見習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
4.對非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當年在其他單位工作時間與本單位工作時間合并計算,不滿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試用期),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滿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試用期),由其現所在事業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并確定檔次,原工作單位提供有關情況。
前款所稱其他單位工作時間,可以根據干部人事檔案有關記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綜合認定。
5.女職工按規定休產假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參加年度考核,確定檔次。
五、定期獎勵工作的開展
(一)定期獎勵的類型
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8號)、《柳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記功獎勵工作方案》(柳人社發〔2022〕8號)和《鹿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嘉獎獎勵工作方案》(鹿人社發〔2021〕23號)文件精神,嘉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結合年度考核組織開展,記功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開展。定期獎勵人員,應完成年度培訓任務。
(二)定期獎勵比例及名額的確定
定期獎勵的比例由獎勵決定單位結合事業單位數量、人員規模、職責任務、工作績效等因素統籌確定。
1.集體嘉獎、記功一般分別不超過集體總數的20%和2%。
2.工作人員嘉獎、記功一般分別不超過工作人員總數的20%和2%。獲得集體嘉獎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嘉獎比例可提高至22%;獲得集體記功以上獎勵或連續2年以上獲得集體嘉獎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嘉獎比例可提高至25%;
3.工作人員較少的事業單位,獎勵名額確定有困難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集中統籌調控。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集中統籌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統一匯總后以書面來推薦函的形式報送。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檔次的,可優先給予嘉獎;連續三年獲得嘉獎的,可優先給予記功。
六、考核和獎勵的時間要求
(一)年度考核結果備案
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后,于2023年4月30日前將本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結果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備案(2022年度考核相關表格),并將電子版報送至電子郵箱(lz6820195@163.com)。
(二)定期記功申報
2022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記功申報,請于4月30日前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評定條件、申報材料要求見柳人社發〔2022〕8號文件。
(三)定期嘉獎備案
1.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審核擬嘉獎人員名,出具嘉獎名單意見函,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2022年定期獎勵相關表格)。
2.需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作出的工作人員和集體嘉獎獎勵,請于4月30日前將以上申報表格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籌做好2022年年度考核和定期獎勵工作,增強激勵約束作用,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干事創業熱情。對工作中發現的違規行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糾正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嚴格標準,客觀公正。事業單位要根據聘用合同、崗位職責任務和工作標準,制定具體的考核工作方案,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的考核內容、標準、方法、程序等要求,客觀公正地對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和評價,確??己私Y果的準確性。對擬獎勵人員,要按照“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獎勵的嚴肅性。
(三)及時申報和備案。各主管部門要在考核、獎勵工作結束后,及時將相關材料存檔,并按照有關程序及時做好申報和備案工作。
????(四)其他事項。年度考核工作其它有關事項在本通知未提及的按原規定執行。
本通知未盡事宜,請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聯系電話:6820195;郵箱:lz682019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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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2年度考核相關表格
????2.2022年度定期獎勵相關表格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定》(人社部發〔2023〕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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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定》(人社部發〔2023〕6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