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450223007794317P/2023-17731
- 主題分類:
- 教育;科技、教育;其他_科技、教育;公安、安全、司法;其他_公安、安全、司法
- 發文單位:
- 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標 題:
- 鹿政辦發〔2023〕16號: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
- 鹿政辦發〔2023〕16號
- 發布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效力狀態:
- 相關解讀:
- 圖解政策
鹿政辦發〔2023〕16號: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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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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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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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推動構建校園安全長效機制,切實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五個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校園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縣開展的校園安全“百日攻堅”專項行動,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短板弱項,壓緊壓實責任,從嚴從實從細抓好校園安全整治工作,切實維護師生安全,校園平安,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實施校園安全隱患大排查、校園周邊環境大整治、矛盾糾紛大化解,有效解決校園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校園安全經費,加強法治教育、校園管理和安全防范建設,壓緊壓實校園安全工作責任,實現校園安全隱患動態清零、校園周邊風險動態清零、矛盾糾紛動態清零,進一步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堅決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件發生,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三、重點任務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查隱患、補短板、堵漏洞,全面集中整治以下9個方面問題。
(一)落實縣級有關學生安全部署工作不重視問題。組織實施《關于切實加強學生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柳政辦〔2022〕105號)、《鹿寨市縣校園安全“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鹿教領〔2023〕2號)不到位,對校園安全工作沒抓手。(各單位職責分工落實)
(二)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不到位問題。集中整治落實公安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要求〉國家標準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公治安〔2022〕1711號)要求落實不到位、專職保安員配備不足、校園不封閉管理、技防建設不達標、“護學崗”機制沒有落實、常態化治理不到位等問題,因地制宜解決在校門沒有劃定放學緩沖區域、校園周邊車輛亂停亂放等問題。(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文體廣旅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管執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學生傷害事件防范不到位問題。集中整治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到位、重點人員管控不到位、欺凌和暴力行為責任沒有壓實、預防性侵害工作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人社局、縣衛健局、團縣委、縣婦聯、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安全事故防范不到位問題。集中整治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性不夠、針對性不強,道路交通安全執法管控不到位,農村地區客運服務供給力度不夠、《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落實不到位、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車、無證駕駛機動車等問題。(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學生心理健康問題。集中整治《關于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廳函〔2021〕10號)和教育部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形勢下學生突出心理問題防治工作實施方案》(教體藝廳函〔2022〕50號)等文件要求落實不到位問題,心理健康教育源頭管理、過程管理、結果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局、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食品安全問題。集中整治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沒有落實陪餐制度,食堂食材操作空間環境衛生較差,食材采購、驗收、加工、儲存及留樣等操作不規范等問題;校園周邊流動攤點證照不全、衛生防護措施不到位等問題。(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管執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法治教育問題。集中整治中小學法治副校長不按要求配備、學校道德與法治課沒有按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開好、沒有統籌道德與法治教師培訓工作、中小學校依法治校達標建設工作部署和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常規管理問題。集中整治學校宿舍管理不到位,沒有專職宿舍管理員,沒有完善門衛值班制度和巡邏制度等;學校項目建設糾紛、教職工待遇糾紛、后勤服務保障不到位引發糾紛、信訪積案等處置不及時;日??记诠芾聿粐栏?,學校預防網絡沉迷教育和手機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溺水事故防范不到位問題。集中整治防范中小學生溺水教育培訓針對性不強、溺水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水域巡查管理不到位、學生全時段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文體廣旅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步驟
(一)加強組織籌備
成立由縣教育局、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詳見附件1),負責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開展動員部署,參照縣級做法,抽調人員組建工作專班,啟動集中整治工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員和完成時限。有關實施方案及動員部署情況按要求報縣教育局。
(二)深入查糾整改
1.開展自查自糾。各鄉鎮各學校對照《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問題清單》(詳見附件2),開展全面排查,摸清問題底數,分析原因,實化整治舉措,實施銷號管理,狠抓問題整改。
2.加強抽查暗訪。有關部門要對照校園安全集中整治重點任務,根據職責分工,自行組建抽查暗訪組,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進行突擊檢查、隨機抽查,及時將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通報,保證暗訪的嚴肅性、針對性、時效性,于2023年6月20日前將本部門抽查暗訪情況通報縣教育局。
3.加強督察指導。成立跟蹤督導組,于2023年6月20日前對各鄉鎮、各學校集中整治任務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未按時完成整治任務的予以黑榜通報,并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各鄉鎮、各學校要完善自查自糾機制,把校園安全集中整治不斷引向深入。
4.加強信息報送。各鄉鎮、各有關部門于2023年6月20日前向縣教育局報送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重大問題第一時間報送。
(三)全面總結提升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分析和評估,總結集中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經驗,進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盡快補齊制度短板,推動構建校園安全長效機制,鞏固擴展綜合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完善落實機制。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把校園安全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與校園安全“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結合起來,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主要負責同志靠前指揮,帶頭分析研判本地安全風險隱患,牢牢把握校園安全工作主動權;分管領導具體落實,對校園安全緊盯不放、常抓不懈。各學校要認真履行平安校園建設的主體責任。
(二)健全完善協作機制。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的學校安全風險防控協調機制,定期研究和及時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h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等部門要在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強化協作配合,建立聯動協調機制,不斷提升防范風險能力水平。
(三)健全完善保障機制。縣教育局、縣公安局要明確歸口負責學校安全風險防控的專門機構,完善組織體系與工作機制,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學校要健全保衛組織,按照規定配齊保衛人員,保障日常校園保衛、校內巡邏和安全檢查有序開展??h財政局要將學校安全風險防控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合理需求,配置必要的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升級完善視頻監控、一鍵報警等技防設施,校園主要出入口等部位,加裝標準化人臉抓拍攝像機并與公安機關聯網,與當地公安機關建立預警信息推送和聯合處置機制。
(四)健全完善宣傳機制。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以此次集中整治為契機,建立完善校園輿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做到第一時間監測、第一時間收集、第一時間處置,避免在校園安全問題或事故發生后引發連鎖反應、形成負面輿情。
(五)健全完善考核機制。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健全完善掛牌督辦、督導檢查、督查通報、限期整改反饋和“回頭看”等工作制度,落實考核獎懲、通報約談、跟蹤問責等措施,對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六)開展結對治理。有關部門結合安全總校(園)長機制,與9個鄉鎮及16個縣直學校開展結對治理,由單位負責同志帶隊實地指導評估集中整治工作情況,并于2023年6月20日前形成工作報告發送縣教育局。(具體結對情況詳見附件3)
聯系人:羅軍,聯系電話:6826982,電子郵箱:jyj682698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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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鹿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專班
2.?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問題清單
3.?鹿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縣直部門與鄉鎮
(學校)結對治理工作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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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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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 ???????????????????????????????????????
??鹿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7日印發
附件1
鹿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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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區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23)73號)精神,確保集中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如期完成,決定成立鹿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專班,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黃旭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劉 ?慧 ?縣政府辦副主任
吳素林??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兼)
周富道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
黃??堅??縣教育局局長
成??員:祁建春 ?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何海鵬??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覃永龍??縣教育局副局長
覃滿興??縣公安局副局長
吳蘭芬??縣民政局副局長
羅澤河??縣司法局副局長
鄧艷君??縣財政局副局長
韋??婉??縣人社局副局長
莫宏權??縣住建局副局長
廖耐德??縣交通局副局長
蔡園芳 ?縣文體廣旅局副局長
張坤旭??縣衛健局副局長
梁耀華 ?縣應急局副局長
伍春華??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李??雪??團縣委副書記
伍時娟??縣婦聯副主席
李石勝??縣殘聯副理事長
專班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由縣教育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人員名單如下:
辦公室主任:覃永龍??縣教育局副局長
副??主??任:李德慶 ?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副大隊長
羅??軍??縣教育局安穩辦主任
成??????員:梁長鑫 ?縣文體廣旅局執法大隊中隊長
李??敏??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
潘玲松??縣司法局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股長
戴鳳珍??縣衛健局疾控婦幼股股長
李自富 ?縣應急局預案管理和綜合監管股股長
黃耀國 ?縣市場監管局餐飲股股長
甘毅華??縣住建局建筑業管理股副股長
李 ?冬 ?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民警
羅謀宇??縣民政局業務綜合股工作人員
林顯瓊??團縣委工作人員
陳銀雪??縣婦聯辦公室秘書
工作職責:統籌協調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研究解決整治過程中重大事項,推動各項措施落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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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問題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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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 ??????????????????填報日期:
問題類型 | 排查情況 | 整治措施 | 整治時限 | 整治結果 | 備注 | ||
一、落實“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等有關學生安全工作不重視問題 | (一)落實校安全主體責任到位 | 1.?組織實施《關于切實加強學生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柳政辦〔2022〕105號)不到位。 2.?研究部署《柳州市校園安全“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柳教領〔2023〕1號)不到位,工作措施沒有針對性。 | |||||
二、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不到位問題 | (一)專職保安員等配備不足。 | 1.?專職保安員數量配備不足,沒有取得保安員證。 2.?安全保衛人員沒有落實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沒有對重點部位和區域、學生宿舍等進行巡查并記錄。 3.?防衛器械配備不足,沒有持械上崗。 | |||||
? ? (二)校園封閉管理問題。 | 1.?校園圍墻缺失,高度不足2米,柵欄式圍墻沒有加設防攀爬裝置,沒有門衛室。 2.?沒有落實進出校園人員、車輛核查和信息登記制度,校外無關人員或者教職員工和學生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進入校園傷害學生。 3.?學生在校時間段偷溜或者爬圍墻外出。 | ||||||
二、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不到位問題 | (三)技防建設不達標。 ? | 1.?視頻監控系統沒有覆蓋學校出入口、周界、門衛室、校外人員集中活動區域、教學區域和學生宿舍樓的出入通道和出入口等,沒有與公安機關聯網,存儲時間不達標,沒有安排人員監控及時發現緊急特殊情況。 2.?一鍵式報警系統損壞,或者試按后接通不了,公安部門沒有及時出警處置。 3.?沒有探索開展校園智慧安防建設。 | |||||
(四)“護學崗”機制沒有落實。 | 1.?公安機關沒有落實護學人員。 2.?公安機關沒有組織發動群防群治力量。 3.?上下學期間,校園周邊違規停放車輛,秩序混亂。 | ||||||
(五)常態化治理不到位。 ? | 1.?市場監管、公安、文化和旅游、城管執法等部門沒有對校園周邊“小飯桌”、商業攤點、娛樂場所、網吧、賓館、酒店和“劇本殺”“密室逃脫”等經營場所進行規范整治。 2.?沒有及時查處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文具、玩具、讀物、游戲等。 3.?對學校宿舍、食堂、實驗室、圖書館和鍋爐房等重點場所排查不到位。 4.?公安機關沒有依法從嚴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校外人員侵害師生的暴力行為。 5.?沒有公布校園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線索舉報方式,接收校園欺凌和侵害未成年人問題線索。 | ||||||
三、學生傷害事件防范不到位問題 ? | (一)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到位。 | 1.?學校沒有每個月開展一次教職員工和學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并做好記錄。 2.?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反饋的矛盾糾紛,沒有及時依法穩妥處置。 3.?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引發網絡輿情。 | |||||
(二)重點人員管控不到位。 | 1.?社會面九類重點管控人員沒有排查到位,并落實管控措施。 2.?社會面五類糾紛沒有排查到位,并落實管控措施。 3.?社會層面重點管控人員、糾紛沒有及時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提醒做好防范。 | ||||||
(三)欺凌和暴力行為責任沒有壓實。 | 1.?沒有落實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教育管理培訓、調查處置、申訴請求處理、懲戒、考評、問責等體系沒有建立。 2.?每月沒有組織學生填寫欺凌調查問卷,對校園“小霸王”排查摸底,登記造冊。 3.?對日常具有吸煙、喝酒、逃課、夜不歸宿、網癮、打架斗毆、拉幫結派、強拿硬要或者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等具有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學生幫助、預防、干預、矯治、訓誡、送專門學校教育等不到位。 4.?對可能被欺凌學生的關心幫助不到位。 5.?對校園周邊、上學生路途、酒店賓館、網吧、奶茶店、公園等校外場所和學生宿舍、教學樓、廁所等校內場所排查管理不嚴。 | ||||||
三、學生傷害事件防范不到位問題 | (四)預防性侵害工作落實不到位。 | 1.?沒有落實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 2.?沒有普及預防性侵害知識和技能。 3.?沒有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 4.?沒有落實預防性侵害學生學期排查調查制度。 | |||||
四、交通安全事故防范不到位問題 ? | (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性不夠、針對性不強。 | 1.?監護人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使用非法運營車輛接送學生。 2.?學生違規騎乘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聚集飆車炫技。 3.?學校沒有常態化開展交通安全應急演練。 | |||||
(二)道路交通安全執法管控不到位。 | 1.?“一村一輔警”制度落實不到位。 2.?農村客運班車、面包車和貨車、拖拉機、三輪車、電動車、摩托車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高發車輛查處不夠嚴格。 3.?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兩站兩員”沒有實體化運行。 | ||||||
(三)農村地區客運服務供給力度不夠。 ? | 1.?沒有提供定制公交服務,沒有滿足農村地區學生上下學、寄宿制學校學生集中返家返校用車需求。 2.?沒有加強農村地區道路建設,安全防護設施設置不完善。 3.?沒有智能化設置農村地區客運班線及站點。 | ||||||
四、交通安全事故防范不到位問題 ? | ? (四)《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落實不到位。 | 1.?沒有研究制定并落實校車服務方案。 2.?沒有建立校車安全管理聯防聯控機制。 3.?沒有落實校車安全管理相關部門職責。 4.?沒有落實校車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5.?校車標牌辦理困難,校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困難。 | |||||
五、學生心理健康問題 ? | ? (一)心理健康教育源頭管理不到位。 ? | 1.?沒有將心理健康教育課納入校本課程。 2.?沒有注重安排形式多樣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3.?沒有強化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機制。 | |||||
? (二)心理健康教育過程管理不到位。 ? | 1.?沒有“一校一案”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專項工作方案。 2.?沒有定期開展學生心理測評工作。 3.?沒有在各類教師培訓中,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必修內容予以重點安排。 ? | ||||||
(三)心理健康教育結果管理不到位。 ? | 1.?學生出現自殺自傷、傷人毀物傾向等嚴重心理危機時,學校沒有及時協助家長送醫診治。 2.?學生因心理問題在校發生意外事件后,學校沒有立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 | ||||||
六、食品安全問題 ? | (一)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 1.?沒有嚴格落實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陪餐記錄流于形式。 2.?食品采購索票索證、登記和留樣等操作不規范。 3.?食堂食材操作空間環境衛生較差。 4. 冷藏冷凍、加熱保溫、清洗消毒等設施設備沒有正常運轉。 5. 食堂工勤人員帶病上崗。 6. 違規采購、使用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的食材、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7.?未按要求做好供水設備特別是二次供水設備的清潔消毒及水質檢測工作。 | |||||
(二)校園周邊流動攤點食品安全隱患。 | 1.?流動攤點“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證照不全。 2.?經營現場未采取防塵、防蠅等衛生防護措施。 | ||||||
七、法治教育問題 ? | (一)學校法治教育不到位。 | 1.?學校法治副校長不按要求配備,沒有定期開設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旅館業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登記“五必須”規定等專題法治教育課。 2.?學校道德與法治課沒有按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開好。 3.?縣級沒有統籌安排道德與法治教師全員輪訓的計劃和年度培訓安排。 4.?縣級中小學校依法治校達標建設工作部署不到位,專項培訓工作沒有開展。 | |||||
(二)法治教育沒有形成合力。 | 1.?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門,沒有聯合加強法治教育。 2.?有的學生沒有尊法守法習慣,被引誘、利用參與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3.?沒有建設專門學校,沒有發揮作用。 | ||||||
八、常規管理問題 ? | (一)宿舍管理不到位。 | 1.?沒有專職宿舍管理員,或者職責不明確,作用不明顯。 2.?學校沒有完善門衛值班制度和巡邏制度。 3.?寄宿制學校沒有建立健全學生宿舍的值班、會客、安全等管理制度。 4.?沒有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 | |||||
(二)學校服務保障不到位。 | 學校項目建設糾紛、教職工待遇糾紛、后勤服務保障不到位引發糾紛、信訪積案等處置不及時。 | ||||||
(三)德育工作不到位。 | 1.?學校、教室沒有在明顯位置張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4字、《中小學生守則(2015年修訂)》。 2.?教室正前上方沒有國旗標識。 | ||||||
九、溺水事故防范不到位問題 ? | (一)教育培訓針對性不強。 | 1.?沒有結合學生年齡特點、地域特點開展防溺水教育。 2.?沒有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應急演練。 3.?沒有落實重點關注人員排查教育管理。 | |||||
(二)溺水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 1.?沒有繪制中高風險水域地圖。 2.?沒有排查整治自然水域溺水隱患。 3.?沒有排查整治在建項目、廢棄礦區溺水隱患。 | ||||||
(三)水域巡查管理不到位。 | 1.?沒有落實水域巡查員公益性崗位。 2.?沒有統籌各方力量開展巡查。 3.?沒有落實責任人巡查值守要求。 | ||||||
九、溺水事故防范不到位問題 | (四)學生全時段管理不到位。 | 1.?監護人沒有嚴格學生在家時間段管理。 2.?監護人沒有嚴格學生上下學時間段管理。 3.?學校沒有嚴格學生在校時間段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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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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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縣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縣直部門與鄉鎮(學校)結對治理工作名單
序號 | 學校名稱 | 單位 | 備注 |
1 | 鹿寨縣鹿寨中學 | 縣人民法院 | |
2 | 柳州城市職業學院(鹿寨分院) | 縣人民檢察院 | |
3 | 鹿寨縣實驗高級中學 | 縣委政法委 | |
4 | 寨沙鎮及所屬小學、幼兒園 | 縣消防救援大隊 | |
5 | 鹿寨縣鹿鳴中學 | 縣鄉村振興局 | |
6 | 鹿寨縣初級實驗中學 | 縣教育局 | |
7 | 鹿寨縣第一初級中學 | 縣水利局 | |
8 | 黃冕鎮及所屬小學、幼兒園 | 縣氣象局 | |
9 | 拉溝鄉及所屬小學、幼兒園 | 縣委宣傳部 | |
10 | 鹿寨縣第二初級中學 | 縣人社局 | |
11 | 鹿寨縣第三初級中學 | 縣司法局 | |
12 | 鹿寨縣第四初級中學 | 縣教育局 | |
13 | 四排鎮及所屬小學、幼兒園 | 縣衛健局 | |
14 | 鹿寨縣城南實驗小學 | 團縣委 | |
15 | 鹿寨縣城南第二小學 | 縣婦聯 | |
16 | 平山鎮及所屬小學、幼兒園 | 縣文體廣旅局 | |
17 | 江口鄉及所屬小學、幼兒園 | 縣公安局 | |
18 | 鹿寨縣特教學校 |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
19 | 鹿寨縣第一幼兒園 | 縣住建局 | |
20 | 鹿寨縣第二幼兒園 | 縣教育局 | |
21 | 鹿寨縣第三幼兒園 | 縣教育局 | |
22 | 鹿寨鎮及所屬小學、幼兒園 | 縣應急局 | |
23 | 鹿寨縣城中小學 | 縣民政局 | |
24 | 鹿寨縣鹿寨小學 | 縣交通局 | |
25 | 中渡鎮及所屬小學、幼兒園 | 縣財政局 | |
26 | 導江鄉及所屬小學、幼兒園 | 縣城管執法局 |
注:按總校(園)長制掛點部門對應結對指導幫扶